1、贵州省全民创业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529 号)精神,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人
2、民收入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创业支撑体系,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二、总体目标到 2017 年底,全省创建农民工创业园(点)100 个、创业孵化基地 100 个、众创空间 20 个、省级创业型城市达 6 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达 32 个,完成创业培训 10万人,新增扶持微型企业 6 万户,微型
3、企业带动就业 30 万人,重点引导 75 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三、主要任务通过大力实施创业主体培育、创业平台建设、创业能力提升、大众创业扶持“四大工程” ,重点落实 30 项政策措施,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全面开展。(一)实施创业主体培育工程1.落实“3 个 15 万元”扶持政策。全面落实“3 个 15 万元”的扶持措施,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每年新增扶持微型企业2 万户,带动就业 10 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2.落实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七难”的具体措施。针对
4、民营经济面临“准入难” 、 “融资难” 、 “政策落地难” 、 “审批难” 、“盈利难” 、 “用工难” 、 “创业难”问题,破解政策障碍,为创业提供便捷服务,发动能人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鼓励大学生创业,支持妇女创业,促进科技人员创业,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3.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
5、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牵头单位:省政府,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4.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深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坚持“非禁即允”原则,放宽市场主体准入。设立“创业绿色通道” ,积极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妇女、科技人员等创业人员创业开辟登记注册的快速通道。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5.落实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对创办中小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
6、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积极为创业主体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并符合国家相关条件和政策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6.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 10 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
7、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 3 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促进创业担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力争每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30 亿元。(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妇联、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7.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对创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缴费补贴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3 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基数计算
8、的社会保险费的2/3。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8.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优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对各类创业者开展 SIYB 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9.落实场租等补贴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为其提供场地便利,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月 300 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
9、实际租金低于 300 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10.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给予 35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11.落实众创
10、空间补助政策。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财政后补助方式对服务于众创空间的平台资源和服务要素,按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 5 万20 万元补助。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并给予 100 万元能力建设支持资金。对获得国家认定支持的众创空间,按最高不超过国家支持额度的 50%给予匹配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12.落实创业型城市一次性补助政策。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省级从就业资金中分别给予 500 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和开展创业工作。(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
11、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二)实施创业平台建设工程1.实施创业就业“双百工程” 。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和产学研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充分利用各类基地(园区) 、闲置厂房和场地,开展农民工创业园(点)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到 2017 年底,全省创建 100 个农民工创业园(点) 。其中: 贵阳市 13 个,贵安新区 2 个,遵义市 16 个,六盘水市 6 个,安顺市 6 个,毕节市 10 个,铜仁市 11 个,黔东南州 16 个,黔南州 12 个,黔西南州 8 个。到 2017 年底,全省创建 100 个
12、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达 18 个,高校创业孵化基地达 15个) 。按属地原则各地任务分配如下:贵阳市 13 个,贵安新区2 个,遵义市 16 个,六盘水市 6 个,安顺市 6 个,毕节市 10个,铜仁市 11 个,黔东南州 16 个,黔南州 12 个,黔西南州 8个。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2.创建众创空间 20 个。到 2017 年底,全省创建 20 个众创空间,重点围绕贵阳高新区、国家经开区、贵安新区、双龙临空经济区、大学城以及核心商业区等区域,依托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
13、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创业投资机构等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具有不同功能定位的众创空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向条件较为成熟的市(州)辐射。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3.电子商务发展“百千万工程” 。到 2017 年底,贵州电子商务发展“百千万工程” (即打造 1 百个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项目、1 千个特色网店、1 万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基本完成,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 2000 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 500 亿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4.搭建大学生创业电商云平台。大力支
14、持“大学生创业电商云平台”建设。对“大学生创业电商云平台”项目所需的土地、资金、人才、用电、宽带租赁、投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争取大学生创业项目与“大学生创业电商云平台”结合,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电商云平台”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作用。依托“贵州电商云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 ,为大学生提供集培训、培养、实践、创业、就业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5.创建创业型城市。进一步完善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组织、政策、培训、服务和考核体系,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围绕创建五大体系,综合考虑创业政策落实成
15、效、创业服务培训质量、创业成功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等因素,推动开展全省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重点扶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2 个、到 2017 年底省级创业型城市达 6 个。(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6.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结合经济强县创建工作的推进,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创建,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到 2017 年底,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达 32 个。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就业
16、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7.创建“巾帼”示范基地。命名和扶持一批由妇女领办、联合创办或基地女性管理人员及员工占总数一半以上的,科技水平先进、经营规模较大、示范作用显著、服务功能较强,带动就业明显的企业为巾帼示范基地。到 2017 年,每年评选 30个。 (牵头单位:省妇联,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三)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1.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针对城镇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复退军人等群体,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17、,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 ,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通过创业培训的开展,到 2017 年,力争使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2.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 。以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为重点,以创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提升其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建立“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实名制数据库,加强跟踪,提供系统孵化扶持。到 2017年,每年培训高校毕业生 1 万人。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3.实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围绕全省贫困村产业发展,结合“百千村”示范,实施“雨露计划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每个贫困村培训 5 名以上党员创业带富能手、返乡创业农民、大学生村官等,在贫困村选拔培育致富带头人队伍,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 (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4.实施小老板创业培训计划。注重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 “贵州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