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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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权力服务指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 公安 厅 治安管理 总队审批事项名称: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10 日国务院令第 466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审批范围和条件:1.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3.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事流程: 1.

2、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提出申请 ;2.治安管理总队组织专家进行相关评审工作 ;3.符合要求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 2.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储存仓库安全评价合格报告;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许可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与作业类别相配套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及证明其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及复印件; 5.安全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6.相关爆破作业业绩证明;7.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结时限:公安厅 自受申请之日起 2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免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 咨询电话: 0471-6553511 投诉电话: 0471-6550160 受理电话: 0471-6553511 行政权力服务指南跨省区运输枪支弹药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 公安 厅 治安管理 总队审批事项名称:跨省区运输枪支弹药许可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年 7 月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72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4、:1.能够提供确实需要运输枪支弹药的相关证明文件; 2.起运地公安机关准予运出枪支弹药; 3.运输枪支必须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由专人押运;枪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 办事流程: 1.跨省运 输的,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目的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核发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1.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2. 需运输枪支弹药的有关证明文件。运输运动枪支应提供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批准购置运动枪支(含奖励、赞助、赠送和境内调剂的运动枪支

5、)需提供公安部的批准文件和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单位出具的提货通知; 3. 起运地公安机关准予运出枪支弹药的核准证明;4. 封闭式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5. 需武装押运的,提供押运人员的持枪证及携带枪支的枪证;6.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押运员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单位介绍信;7. 运输枪支、弹药的品种、数量、时间、路线、方式。办结时限:公安厅 自受申请 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1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 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免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电话咨询获取。 咨询电话: 0471

6、-6553511 投诉电话: 0471-6550160 受理电话: 0471-6553511 行政权力服务指南(以行政许可为例)营业性射击场 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 公安 厅 治安管理 总队审批事项名称:营业性射击场许可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年 7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2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条审批范围和条件:1.枪、弹库及射击场所应当安装报警、监控设施;2.营业性射击场相邻靶位之间有射击子弹不能穿透的隔板,枪支固定在射击靶位;3.射击场地面为松软材质;4.靶挡高度保证枪支成任何角度射击时弹丸不飞越靶挡顶端,厚度

7、以射击子弹不能穿越为限;5.射击区与观众席之间应有明显的隔离设施,设有物品寄存处和其他必备的服务设施;6.枪弹库房必须坚固,落实防盗抢及消防设施,实行“双人双 锁” ,枪支入柜保管,枪弹库有安全检查记录,枪、弹出入库登记清楚,账物相符;7.有两名以上枪支弹药专职保管人员,足够数量的射击安全指导人员。办事流程: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逐级到县、市公安机关审核;2.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3.经现场踏察论证,符合条件的,准予施工建设;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施工建设,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营业性射击场竣工后,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进行竣工验收;5.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给营业性射击场许可证;竣工验

8、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营业性射击场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报材料:1.营业性射击场审批登记表;2.营业性射击场方位图、平面布置图及详细说明、枪弹库平面图;3.营业性射击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登记表;4.枪支管理使用及安全保卫制度;5.安全防范设施说明;6.场地使用权证明;7.经办人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结时限:公安厅自受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免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营业性射击场审批登记表以电话咨询方式获取 咨询电话: 0471-6553511 投诉电话: 04

9、71-6550160 受理电话: 0471-6553511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审批事项名称: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许可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审批范围和条件:跨地、跨省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以及单车运输气态、液态剧毒化学品超过五吨的。 办事流程:受理、文件审查-车辆核查-路线和时间审核- 业务领导审核-信息录入,制证,归档。申报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

10、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2. 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3. 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4. 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具体委托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制定。 办结时限: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自受申请之日起 3-1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3-1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 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免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在主办机构当场领取。 咨询电话:0471-6556576投诉电话:0471-6556576 受理电话:0471-655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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