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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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 职业性”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一定创业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第二条 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顶岗实习的要求第三条 顶岗实习的时间安排(一)顶岗实习是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各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顶岗实习周数为 18 周。(二)各专业(专业方向)可根据学校

2、整体安排,结合本专业(专业方向)的特点和教学进程需要,灵活安排顶岗实习时间。第四条 顶岗实习的目的(一)全方位了解所在企业岗位技能要求。(二)熟悉企业各部门的作业流程。(三)提高将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达到企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实现零距离就业。第五条 顶岗实习的主要内容(一)了解实习单位的企业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运行模式等。(二)认识并体会企业相关岗位的性质、职责、工作内容。(三)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2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技术、设计、 销售等领域的应用前景提出自己的见解、设想和展望。(四)学习企业员工

3、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提高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五)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总结。第三章 顶岗实习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两级负责制,成立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小组两级管理机构。第七条 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一)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 务处、学生工作处、校企合作 处 主要负责人和各院系党政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 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对全校顶岗实习

4、管理工作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收集全校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核算顶岗实习工作量等。(三)学生工作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统筹顶岗实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统筹实习学生保险事宜及意外伤残等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处理,负责顶岗实习贫困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等。(四)校企合作处作为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归口部门,配合各院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考察评估顶岗实习企业,设立并规范学校校企合作基地,协调 学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相关事宜等。第八条 各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小组(一)各院系是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指导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二)各院系顶岗实习管理

5、小组组长由院系主任(院长)、党总支书3记担任,副组长由院系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专业带头人、工学结合部主任、学工办主任、指导教师、 辅导员、教学干事等。(三)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小组负责与校企合作处落实本院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负责制订本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对本院系顶岗实习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负责管理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第四章 顶岗实习的管理第九条 实习之前的管理(一)教务处制定学校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对学校各专业(专业方向)的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二)各院系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院系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完善院系顶岗实习管理空间,并将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院系工作方案、指导教师信息等相关资料上传到管

6、理空间中;与学校相关部门一起召开顶岗实习学生动员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本院系的实习组织安排;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组织学生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 1)并收存备案。(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个人空间中新建顶岗实习模块,填好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表(附件 2)后上传至空间。第十条 实习期间的管理(一)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企合作处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以多种形式对各院系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院系。(二)各院系依托院系顶岗实习管理空间、指导教师个人空间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实习单 位进行督

7、导检查,或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对分散的顶岗实习状况 进行调查,填写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 3)并上传至院系顶岗实习 管理空间。(三)指导教师要及时和企业工作人员、学生沟通,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与管理:4一是线上指导,以电话或微信、QQ、电子邮件、大学城空间等网上交流形式指导一个建制班的学生顶岗实习,每周不少于 10 次(以交流记录为准);二是线上+ 线下指导,指导教师将现场指导学生顶岗实习与自身入企业顶岗实践相结合,自身顶岗实践时带领一个建制班的部分学生在企业实习,同时对同一建制班的其余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线上指导与管理,现场指导每周至少须有 4

8、次指导记录(附件 4),每天须提供学生实习、教师指导的现场照片,实习结束时须提供学生实习成果(如工艺美术作品、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线上指导每周不少于 10次(以交流记录为准)。指导教师要及时检查、收集、整理每个学生的实习周记、现场照片、实习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于每周星期三之前将上周的实习周记、线上指导交流记录、现场照片(现场指导教师提供)、填好的顶岗实习指导记录表(现场指导教师提供)等资料上传至教师个人空间。(四)学生既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同时又是企业的(准)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受到校企双方的管理。顶岗实习期间,学生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完成

9、顶岗实习任务;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记录,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周记(附件 5);加强自身安全,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的联系,发生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第十一条 实习结束后的管理(一)学生撰写实习总结(附件 6),完成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 7)的填报,经实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盖章后交 给指导教师。(二)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考核评价,得出考核结论,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 8),并将学生 顶岗实习鉴定表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上传至个人空间。(三)各院系对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并将顶岗实习各项资料收存备案。第五章 顶岗实习的考核5第十二条 顶岗实习课程成绩的评定(一)指导教

10、师从学生在企业的综合表现、实习资料(实习周记、实习总结、 鉴定表等)的质量与上交情况两方面,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考核。(二)学生在企业的综合表现、实习资料质量及上交情况均以合格、不合格来评定,两方面均合格,则顶岗实习评价等级为合格;二者有一个“ 不合格 ”,则顶岗实习评价等级为不合格。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考核(一)各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小组通过检查指导教师个人空间中相关资料的上传情况、指导频次等,并结合校院两级日常检查情况,对指导教师进行初评,报教务处复审、分管校领导审批。(二)教师个人空间中应上传的资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表、学生实习周志、指导记录表(现场指导教师

11、提供)、现场指导工作照片(现场指导教师提供)、学生实习成果资料(现场指导教师提供)、学生实习总结、 实习鉴定表、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等。(三)指导教师的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指导教师按质按量完成了实习之前、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的相关指导与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了规定资料的上传工作,则考核结论定为“ 合格”;指导教师按质按量完成了实习之前、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的相关指导与管理工作,规定资料的上传工作虽未全部完成但完成度达到了80%以上,则考核结论定为“基本合格” ;其余情况则考核结论定为“ 不合格” 。指导的学生如在顶岗实习中出现安全事故, 则指导教师的考核结论直接定为“不合格 ”

12、。6第六章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承担一个建制班顶岗实习的线上指导与管理任务,考核 结论为“ 合格”,其工作量标准为每周 4 课时;考核结论为“ 基本合格 ”,工作量按周核算,在规定时间内每少上传一个资料,扣 0.2 分,扣完 4 课时为止。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将现场全程指导学生顶岗实习与自身入企业顶岗实践结合,完成了一个建制班顶岗实习的线上与现场指导管理任务,考核 结论为“ 合格” ,则现场指导与管理工作按每生每周 0.8 课时计算工作量(每周不超过 16 课时)、线上指导与管理工作量标准为每周 4 课时;考核结论为“ 基本合格” ,现场指导工作量按照“合格”标准的 80%计算

13、,线上指导工作量的计算与第十四条 “基本合格”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相同。第七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 2:顶岗实习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 3: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 4:顶岗实习指导记录表附件 5:顶岗实习周志附件 6:顶岗实习总结附件 7: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 8: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7附件 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一、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一名

14、员工,须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二、实习期间缺勤等同旷课,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如因旷工等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劳动纪律而被实习单位辞退,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三、学生必须如实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给指导教师、辅导员、家长,及时向指导教师、辅导员、家长汇报实习情况,按时在大学城空间上传实习资料,主动向辅导员了解毕业离校的相关事宜安排。四、实习学生要严格执行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等,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五

15、、实习学生要高度重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如工作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等,掌握必要的防盗、防抢、防骗等安全知识,不得参与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提高对传销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不要轻信不劳而获就有高回报、与应届毕业生不相符合的高工资、招聘时要收取费用等不切实际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一旦误入传销组织,要灵活应变,及时与指导教师、辅导员、家长取得联系。六、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学生所在系院): 乙方(实习学生):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8附件 2班顶岗实习学生基本情况表序号 姓名 联系方式 顶岗实习单位 名称 顶岗实习单位 联系人 顶岗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顶岗实习工作岗位9附件 3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专业 班级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线上检查记录: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电话检查记录:检查人(签字):年 月 日实地检查记录: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记录其他检查记录: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注:此表由校院两级顶岗实习检查人员填写。10附件 4顶岗实习指导记录表专业 班级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指导记录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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