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标准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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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编制说明一、标准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近几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东段于 2016年 6 月 28 日开通试运营, 1 号线西段暨全线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开通试运营,2 号线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底开通试运营。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 年) 于 2015 年 5 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依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 8 条线路组成,总长约 252公里,设车站 160 座,其中换乘车站 23 座。规划至 2020 年,南宁市区公共交通占机

2、动化出行量比例达到 62%,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的比例达到 30%,到 2021年,形成 5 条运营线路、总长 128.2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短,发展速度快,人员意识、设备技术和整体环境条件相对不足,极易导致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的存在,最终成为事故的诱因,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行有关轨道交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尚不够完善,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运营的核心任务,贯穿于运营服务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但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均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相关标准,非常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标准作为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补充,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2安全评

3、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引导运营单位强化内部管控、持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切实降低运营风险,为乘客提供优质、安全的乘车环境和乘车服务,同时可以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期满1年转正式运营前的安全评估,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原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二、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交通委员会正在开展“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了解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运营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消除,保证轨道交通运营的

4、安全平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评价,明确运营安全评价标准,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为乘客提供安全、文明、有序、准时、便捷、舒适的运营服务,2016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O16年第十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6468号),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2、起草单位和起草人3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

5、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3、主要工作过程及工作内容(1)组织分工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项目任务下达后,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召开了项目编制策划会议并就标准研制任务分工、

6、进度安排进行了明确。(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编制人员根据任务分工进行了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一是收集国内国外相关的技术标准,了解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相关技术参数指标。二是深入南宁 1 号线和 2 号4线工程现场,通过对南宁 1 号线已运营线路设备设施、管理、和开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情况调研,了解并掌握了运营安全生产状况、设备设施工艺、技术要求等。三是研究吸收了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指标,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的相关规定。四是结合广西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状况,对关键指标进行了调研,确定了与广西地区线路、环境特点相

7、适应的评价指标。(3)标准编写及研讨为确保标准调研、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项目组根据前期策划会确定的主要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工作大纲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 年 3 月召开了大纲评审会。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大纲作为项目的工作指导,项目组着手开展了相关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并逐步编写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2017 年 11 月 7 日,项目组组织召开了工作组讨论会,对工作组讨论稿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初稿。2018 年 4 月 24 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组织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会上专家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征求意见初稿)等关键内容共提出意见60 余

8、条,项目组根据专家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4)初步征求意见在完成征求意见稿(初稿)第一稿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运管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轨道办、轨道交通集团、市公安地铁分局、市发5改委、市公安消防支队、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 17 个单位通过发函、网上公开等形式初步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是:共征求 17 家单位意见,收回反馈意见表 10 余份,反馈意见 91 条,详

9、见“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编写小组认真研究各单位意见,其中采纳 55 条,修改采纳(部分采纳)10条,不采纳 26 条。在对标准文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后,形成了征求意见初稿。(4)召开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在完成征求意见初稿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于 2018 年 10 月 30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 (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会议邀请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姚凤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刘善赞、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曾祥联、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郑荣生、广西交通设计集团韦杰深等 5 位专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

10、标准化委员会、南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轨道办、市人防办、市应急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咨询6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和各单位代表对规范(征求意见初稿)的内容进行了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了专家组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规范 (征求意见初稿)通过评审。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及与会各单位意见对规范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标准的编制原则本标准遵循国家标准、行

11、业相关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广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特点,确保能够正确引导运营单位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规范广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行为,促进广西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经过起草工作组成员讨论,确定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参照,参考国内现有的相关地方标准,结合广西城市轨道交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借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估开展实施情况,建立科学、实用、合理的广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方面的标准。通过本标准的编制,完善广西地区安全评价标准体系

12、,促进和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2)承接性原则7标准术语应以相应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条例的规定内容相一致,条文未出现自相矛盾的地方。技术标准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兼容,未出现冲突,保证了一致性。评价标准技术内容中引用其他标准时,已明确指出所引用标准的内容或名称。同时着眼于建设现代化公共交通和安全运营的目标,按照标准化设计、规范化管理、品牌化服务的主旨思路,适度提高标准要求和评价尺度,通过安全评估促进广西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管理水平处于既有行业形态平均水平以上。(3)可操作性原则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的,标准的起草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广泛与城市轨

13、道交通运营管理领域专家交流和研讨,认真分析、讨论、评审后定稿,标准技术内容中引用其他标准时,明确指出所引用标准内容,增强标准的可读性和可实施性,确保了标准内容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2、标准主要内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内容共分 6 章,还包括前言和附录。第 1 章规定了标准的范围;第 2 章给出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 章为有关术语和定义;第 4 章为基本规定;第 5章为评估标准评分总表和评估结果的运用;第 6 章为评估等级;附录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标准具体指标。 四、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8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所涉及的设备实施与管理要求,本标准涵盖了安全管理、运营

14、组织与管理、车辆系统、供电系统、线路及轨道系统、消防设备与管理、机电设备与管理、通信系统与管理、信号设备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土建设施、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外界环境评价、应急管理等 15 个方面的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总分 1100 分。关键指标、基本指标已通过分值体现。相关指标参考了原国标评价标准和标准化达标指标来确定。编制工作组多次讨论确定评估标准。分述如下:1、安全管理(75 分)共分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等 12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105 分。2、运营组织与管理(80 分)共分为向社会公布运

15、营服务质量承诺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报告履行情况等 16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83 分。3、车辆系统(80 分)共分为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报告履行情况等 22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5.62.4 分。4、供电系统(75 分)共分为各变电所均应有两路独立可靠的电源供电,一级负荷应9确保由双电源供电,主变电所和牵引变电所数量应满足负载需要。当有外电源点退出、相邻外电源点跨区供电时仍能满足负载需要等17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5.62.4分。5、线路

16、及轨道系统(75 分)共分为曲线应保持圆顺,线路曲线正矢偏差满足列车平稳安全的运营要求等 15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7.53.75 分。6、消防设备与管理(75 分)共分为消防设备、系统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与有关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应经消防产品国家检测机构检测,获得有效的型式检测报告等 17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7.51.5 分。7、机电设备与管理(65 分)共分为起重机械、场车、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在用特种设备应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按规定开展维保及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等 27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

17、值 4.551.5 分。8、通信系统与管理(65 分)共分为应符合 GB50157、GB50382、GBT30012 的有关规定等 18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6.51.3分。109、信号设备系统(80 分)共分为投入运营的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认证证书等 18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84 分。10、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65 分)共分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应具备节能运行管理功能等 20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4.22.25 分。11、自动售检票系统(65 分)共分为自动

18、售票机(TVM)设备须 3C 认证或出厂合格证等 14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73.25 分。12、土建设施(75 分)共分为车站设计应满足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布置紧凑、便于管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和防灾等设施等 18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63 分。13、车辆段及综合基地(70 分)共分为停车库根据车辆的受电方式设置架空接触网或地面接触轨时,列检库和月检库的架空接触网列位之间和库前隔离开关或分段器应完好,送断电、信号显示和音响警示能正常运行等 17 项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重要性程度分值 7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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