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州市“十三五” 能源“双控”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十二五”时期,全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能源“ 双控”作为优化经济结 构、推动生态文明建 设、加快美丽湖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1.3%,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 4.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 节 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 号)要求,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
2、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两山” 重要思想 为引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 六重”工作为总抓手,加快形成 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 十三五” 能源“双控” 目标,为湖州加快赶超、实现“ 两高 ”提供保障。(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8.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300 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幅不高于 1.9%。其中,煤炭消 费总量到 2017 年底比 2012 年下降10%,20182020 年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二、重点任务
3、2(一)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1.着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贯彻落实湖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 实 施方案,以金属新材、 绿色家居、现代纺织和时尚精品等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能源资源消耗,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打通产业链关键环节,发展关联配套产业,提升上下游协作水平,力争在细分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制定关于加快传统细分行业改造提升的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我市传统细分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创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省级示范区。推进钢铁、水泥、化纤、印染、造纸、铸造等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严禁以任何名义
4、、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2.大力培育绿色制造新增长点。积极培育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培育绿色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高端装备、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新能源汽车、物流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通用航空装备、地理信息、新型电子元器件、生命技术等产业规模,倒排年度目标,分解年度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推进责任,
5、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成为省内特色显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3展基地,形成制造业绿色增长新引擎和经济发展新支柱。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统计局)3.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推进公建单位、工矿企业、大型商场(市场)、总部经济园等屋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广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到 2020 年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 100 万千瓦。进 一步改造老旧小水电站,提高小水电站发电出力;加快推进安吉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开发利用风力资源。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
6、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化利用。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行业综合改造,加快自备电厂整治提升,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切实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燃煤电厂全部达到清洁排放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二)加强重点领域节能1.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燃煤电厂能效提升、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和变压器能效提升、绿色照明推广等重点节能工程,每年推进百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挖掘企业工艺节能、装备节能的潜力
7、,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力争在“十三五” 期间实现 200 万吨 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按照国家能效 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促4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推广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能源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动企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完善集中供热规划,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鼓励热电联产企业“热、 电、冷”三联供;水泥行业推广综合低能耗的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推进富氧燃烧和余热利用;印染行业推广应用短流程、低温染色技术,推进天燃气、高压蒸汽替代燃煤导热油锅炉改造;化纤行业推广酯化精馏
8、、干燥工艺热能回收技术。力争到 2020 年,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继续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部分耗能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 年下降 25%。(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2.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制定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强化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按照节能标准组织建筑项目论证、设计、施工。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20%以上 。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新建建筑中
9、装配式占比达到 30%以上。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广普及外保温复合墙体、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分布式供能系统、高效照明系统等节能新材料和新技术,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地(水)源热泵等节能设备。新增节能民用建筑面积 400 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超过 100 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委、5市机关事务局等)3.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逐步实现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建立现代物流集约配送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加快发展铁路运输,完善湖州港
10、集疏运系统,不断提高内河运输在湖州市交通运输中的比重,加快港口岸电电源系统建设。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船型,鼓励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道路货运运力向厢式化、重型化、专用化、社会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力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水泥路面再生利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等技术,有效地利用再生资源。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4.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
11、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建设,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旅游局等)5.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 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在农村自建房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6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村用能需求。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鼓励大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设施。
12、(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建设局等)6.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强化用能在线监测,推 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加强热场管理、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等技术和产品应用。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加大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力度。到 2020 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以及人均水耗分别比 2015 年降低 10%、11%和 16%。推 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在“ 十三五” 期间, 实现“ 各县(区)乡镇有示范”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局等)
13、(三)强化节能管理1.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和节能措施,确保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加快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能管中心建设,实施企业能管体系认证、评价制度。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 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全面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在水泥、印染、化纤、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 领跑者” 行 动,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 标准,形成7提升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的长效
14、机制。按期淘汰落后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力争到 2020 年,年耗能 5000 吨以上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量 100 万吨标煤。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2.强化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加快炉窑能效提升改造,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
15、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3.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出台湖州市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意见,在确保完成能源“双控 ”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全面推 进区域能评工作。建立区域负面清单,形成“能源双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建立能源消耗数据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用能量和节能量审核方法、标准、操作规范和流程。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人员水平。(市经信
16、委、市统计局)(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81.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制造业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程,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的绿色制造标准制订、修订工作,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团体绿色产品标准的制定,并在生产过程中积极采用绿色制造标准,带动行业全面提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静脉产业基地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利用推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消费促进、循 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循环经济能力升级等工程,夯实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
17、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2.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对不同性质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强化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到 2020 年,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实施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3.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
18、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到 2020 年,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9利用规模居全国前列;重点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静脉产业基地,推动实施一批静脉产业重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业局等)4.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木材回收与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推动太阳能光伏组件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生产制造企业合作,研发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设备寿命评估与检测、自动化高效拆解、绿色清晰与强化延寿等专业技术,推动再制造业发展。以汽
19、车零部件、机床、电机等为重点,利用“ 互联网+” 加快建立回收体系,研发绿色回收处理与再制造技术和装备,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5.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升。持续推进粉煤灰、冶炼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及赤泥等工业固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建筑材料、道路工程材料和工业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培育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快推进河湖库塘淤(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新墙材行业淤泥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推进全市新型墙材行业的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支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
20、。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废旧木材、林业“三剩物”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污泥、秸秆发电工程。(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10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五)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机制1.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用能 3000 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市实开展能核定,实行预算化管理。健全用能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 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逐步建立比较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推行
2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 同能源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行,参加单位:产业集团、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和电力需求侧响应示范工程。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电力市场中引入电力需求侧管理辅助服务,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 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