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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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 于 开 展 2018 年 印 刷 企 业 年 度 报 告 公 示和 国 家 印 刷 示 范 企 业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互联网平台公示试点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8 5 号)要求,我省作 为互联网平台公示试点省份,组织开展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组织开展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互联网平台公示试点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是执行印刷业管理

2、条例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新要求,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和示范企业考核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握发展态势,探索破解印刷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管理举措。二、工作范围(一)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含 2017 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都需要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情况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二)我省范围内被总局认定授予“国家印刷示范企 业” 称号的印刷企业

3、均需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总局。(三)对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调查,并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四)对印刷经营许可证统一进行换证,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同步进行。三、印刷企业报告内容2印刷企业通过“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进行在线填报。内容包括:(一)江苏省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包括自查报告、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数字印刷、设备信息、认证信息、人员信息、违规信息、绿 色印刷等)。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省有关印刷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情况;对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

4、;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 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 实施绿 色印刷的情况;实施数字印刷的情况;实施智能印刷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互联网影响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二)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照片(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三)上传营业执

5、照照片;(四)上传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照片;(五)上传 2 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照片(限出版物印刷企业)。四、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我省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无纸化年度报告申报与审核。1.印刷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于 2 月 28 日前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http:/218.94.107.44:8080), 在线填报江苏省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年度报告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及时持旧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至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3各印刷企业用户名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以“32”开头的 8 位

6、“编号” ,初始密 码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 新出印 证字”的 9 位号码。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017 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要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第一次登录系统后需下载安装数字电子证书及补丁文件后方可正常使用,系统主界面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及模拟演示视频下载查看。2.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报告审核和换证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数据审核上报及新证统一换领工作,审核工作需于 3 月 15 日前完成。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

7、一印制,领取地点为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印刷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的,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及时发送催报信息至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15 日内仍未申报的,企业系统平台申报功能自动关闭,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报告审核和换证工作,负责对全省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将相关结果报总局。4.2018 年 6 月,省局对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五、审

8、核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企业年度报告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二)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4(四)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 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 项制度” ,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五)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特别是绿色印刷产品是否达到绿色印刷行业标准;(六)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七)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六、审核条件(一)准予通过年度报告并

9、换证。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的,按照要求登录“ 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系统填报年度报告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的,准予通过年度报告,列入“江苏省 2018 年度印刷企业公示信息(正常)目录表”,予以换发 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江苏省 2018 年度印刷企业经营异常信息目录” :1.经审核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3.法定代表

10、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5.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列入经营异常信息目录名单的企业整改期限为 60 天,企业整改期内应进行认真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整改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提交年度报告,符合规定的,移入“ 江苏省 2018 年度印刷企 业公示信息(正常)目录5表”,予以换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不符合规定的,移入“江苏省 2018 年度印刷企 业经营严重异常信息目 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江苏省

11、 2018 年度印刷企业经营严重异常信息目录”:1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列入经营严重异常信息目录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不予换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七、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一)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在 2 月 28 日前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总结和2018 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年度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遵纪守法情况及奖惩情况;2017 年度经营情况(资产总额、

12、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研发投入、上缴税收、利润、持有专利数、职工数量等);创新研发工作及绿色印刷实施情况;获得政府扶持情况等。(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示范企业提交的年度总结和2018 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进行初审后于 3 月 15 日前提交省局,省局进行书面考核和现场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示范企业各项基本条件;主营业务是否为印刷经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融合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三)省局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3 月 31 日前将保留或者撤销的意见提交总局。八、有关要求我省是总局开展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试点省份,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

13、改革、转变 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要带6头抓,将其纳入到加强监管和推动发展的工作重点,增加工作力量,层层落实责任。(一)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计划,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印刷企业全面参与、数据真实、结论合理、上报及时。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对企业报送数据内容进行现场抽查核对,抽查比例不少于本地印刷企业数量的 5%。(二)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 2017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所列附件。工作总结主要包括:(1)年度报告工作的过程;(2)当地印刷业质量管理、生产产能、技术设备、人才培训

14、的基本状况;(3)当地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的基本情况;(4)当地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5)当地数字印刷发展的情况;(6)当地印刷园区发展的情况;(7)年度报告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8)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监督管理情况;(9)对印刷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三)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将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与年度报告公示和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上报数据要保持一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查询,数据填报请点击该网站左上角的“ 全国新闻出版统计新系统入口在线直报”。在开展 2018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示范企业考核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与省局印刷发行管理

15、处联系。联系人:吉进, 联系电话:025-58500711,83374924。在使用“江 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 ”软件过 程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成斌,联系电话:025-83332741。附件:1.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 5000 万元)联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2.2018 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可通过软件中报表功能直接生成)73.2018 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4.2018 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5.2018 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 年 1 月 25 日8附件 1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

16、过 5000 万元)联系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类别 企业类型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总产出(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利润总额(万元)职工人数(人) 联系人 电话12345679附件 22018 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一、基本情况印刷企业数量 家 资产总额 万元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对外加工贸易额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工业增加值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从业人员数量 万人 外资企业数量 家外商注册资金额 万美元 外商投资总额 万美元二、管理类别基本情况企业数量(家)销售收入(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总产出(万元)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10其他印刷品印刷排版、制版、装订专项专营数字印刷三、部分主营业务情况企业数量(家)销售收入(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总产出(万元)书刊印刷报纸印刷纸包装印刷金 属 罐 包 装 印 刷塑 料 软 包 装 印 刷玻 璃 、 陶 瓷 包装 印 刷标签印刷普通票据印刷安全印刷其 他 包 装装 潢 印 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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