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共如皋市委 组织 部文件皋组发 2015125 号关于认真做好 2015 年度党组织和党员“双评”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委),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双评 ”(党员群众评支部、党 员群众评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能力和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求,保持全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现就做好 2015 年度党组织和
2、党员“双评” 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如下:2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重点,以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为手段,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切实彰显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创如皋科学发展新局面、勇当苏中全面小康领头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时间部署党组织和党员“双评 ”暨处置不合格党员 工作以党(工)委为实施主体,结合 2015-2016 年度基层党员干部冬训工作组织实施。评议时
3、间从 2016 年 1 月 5 日开始到 2016 年 1 月 25 日结束。三、评议对象1.民主评议党组织: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 组织、村(社区)等 为单位,全体党员对所在党组织进行评议。2.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进行评议。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3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待本人返回后,所属党组织要向其反馈评议意见。对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参加评议的党员,经主管党(工)委同意可不参加评议,但所在党支部要向他们通报情况,
4、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受处分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根据情况评议为不合格党员,并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四、民主评议党组织的方法和程序1.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组织。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 组织 、村(社区)等为单位,全市各党支部(总支、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围绕 2015 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代表党组织进行述职,广大党员按照民主评议党组织测评表(见附件 3)的要求进行评议。主管党(工)委应派员列席并全程指导。2.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民主评议党组织。各党(工)委召开下属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党支部(总支、党委
5、)书记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标准进行述职。组成由党(工)委班子成员、“ 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等为主体的评议小组,按照民主评议党组织测评表的要求,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43.计算党组织年度综合得分率。按照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得分率(先进率+一般率,下同)占 60%、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得分率占 40%的比例,计算党组织年度综合得分率。综合得分率 90%以上的,党组织年度评议等次可确定为先进,综合得分率在 60%-89%之间的,党组织年度 评议等次可确定为一般,综合得分率低于 60%的,党组织年度评议等次应确定为后进。4.确
6、定党组织年度评议等次。各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以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情况为重要参考,以党组织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按照先进、一般、后进 3 个等次,研究确定下属党组织年度评议等次并及时进行公示,其中,评议为先进的,不得超过下属党组织总数的 15%,评议为后进的,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属党组织总数的 5%。五、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程序1.及时下达各下属党组织年度党员评先数。各党(工)委按照不超过党员总数 10%的比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下达各下属党组织年度党员评先数。2.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 组织 、村(社区)等为单位,全
7、市各党支部(总支、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每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5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作出总结。要按照党员素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 4)的要求,组织党员进行互评。3.计算年度得分率。年度得分率(优秀率+合格率,下同)在 90%以上的,党员年度评价等次可确定为优秀;得分率在 60%-89%之间的,党员年度评价等次可确定为合格;得分率低于 60%的,党员年度评价等次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4.确定党员年度评议等次。各党支部(总支、党委)召开支委会(总支会、党委会),以党员年度得分率为重要参考,以党员全年现实表现为主要依
8、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研究确定每名党员年度评议等次。经主管党(工)委审核后,及时进行公示。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和程序1.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由于党员主观原因,不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党的纪律、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发挥党员作用,存在以下明显违背党员标准的具体情形: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6宗旨观念淡薄,服务
9、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2.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
10、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 1 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3.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7党支部(总支、党委)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总支会、党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党支部(总支、党委)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总支会、党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党支部(总支、党委)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主管党(工)
11、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主管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总支、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处置决议后,及时填写不合格党员处置审批表(见附件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主管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主管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总支、党委)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总支、党委)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总支、党委)对其进
12、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8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七、有关要求1.精心组织部署。各党(工)委要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 双评” 暨处置不合格党 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把工作同年度目标管理、党建工作考评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与冲刺全年目标任务两不误、两促进。2.强化结果运用。各党(工)
13、委要把“双评” 结果作为 2015年年底评比表彰和 2016 年“七一” 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被评议为先进的党组织和被评议为优秀的党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表彰,鼓励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被评议为一般的党组织和被评议为合格的党员,要多鼓励加压,切实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对被评议为后进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凡是不积极整改或整改后未见明显成效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认真进行处置,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3.认真总结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双评”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工)
14、委要及时做好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制定相关制度和改进措施。各党支部(总支、党委)的2015 年度基层党组织“ 双评”工作统计报表9(见附件 2)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党(工)委,一份党支部(总支、党委)留存。各党(工)委“双评” 工作总结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2015 年度党(工)委“双评” 工作 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务必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市行政中心 A1219 室),联系人:马薛松,联系电话:87658135。附件:1.2015 年度党(工)委“双评” 工作 统计汇总表2.2015 年度基层党组织“双评” 工作统计报 表3.民主评议党组织测评表4.党员素质民主测评表5.不合格党员处置审批表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2015 年 12 月 13 日10附件 1:2015 年度党(工)委“ 双评”工作统计汇总表填报单位:_ 党(工)委(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党员评议结果其中民主评议党组织情况出党下属党组织名称 党员总数 参评党员数 参加定等党员数 参评率% 优秀数 合格数 基本合格数 不合格 数 限改劝退 除名 先进 一般 后进合 计说明:此表由各党(工)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党(工)委留存,一份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