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远程医疗配套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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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远程医疗配套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采购人: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公章)确认日期:2017 年 9月 5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 O一七年九月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5投标邀请书 .6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9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须知 .12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4投标须知前附件 .15投标人须知 .19一 说明 .191 资金来源 .192 定义 .193 保证 .194 合格的投标人 .19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 .206 投标费用 .20二 招标文件 .207 关于招标文件 .208 现场踏勘招及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1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9 投标文件编写的要求、语言及计量单位 .2110 投标文件构成 .22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23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2313 投标保证金 .2414 投标有效期 .24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16 投标文件的签署 .25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8 投标截止时间 .25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2620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五 开标与评标 .2621 开标 .2622 评标委员会 .2623 关于评标 .26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25 保密 .2726 关于评标结果公示 .27六 授予合同 .2827 资格后审 .2828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829 中标通知书 .2830 签订合同 .2831 中标服务费 .28第五章 合同范本 .29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32一、项目背景 .3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附件 1 投标书 .41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42附件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3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4附件 5 同类业绩一览表 .44附

4、件 6 服务响应方案 .45附件 7 详细报价清单 .45附件 8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6附件 9 项目负责人曾负责过的项目证明一览表 .46附件 10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表 .47附件 11 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 .47附件 12 技术指标响应一览表 .48附件 13 诚信承诺书(格式) .48第八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49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1. 总则 .492. 评标委员会 .49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504. 废标及招标失败 .50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6. 关于评

5、标方案 .517. 评标流程及规则 .518. 评标表格 .53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53表二、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53表三、商务、技术评估表 .54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远程医疗

6、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完工期1远程医疗配套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签定合同后 1个月内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元)。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3、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合法的代理商: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5、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7、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 2014年 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3、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 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注:报名时提供上述 1-3项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五、 现场

8、踏勘时间:见招标文件。六、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9月 5日起至 2017年 9月 11日,每个工作日 9:00至12:0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八、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九、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十、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 2017年 9月 12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

9、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9月 1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十二、 开标时间:2017 年 9月 1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十三、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四、 其他要求: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10、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十五、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联系人:郑伟恒电话: 0755-66828852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联系人:蒙伦飞电话:0755-83883381传真:0755-82904418公司网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九

11、月五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请采购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市财委有关条款规定,摘要如下:(一)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招标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机构对采购人逾期未确认且未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采购人提

12、出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交招标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机构的解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需要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处理时间,但调查取证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修改采购文件。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二) 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招标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三) 条例 “第二十八条” (1)招标机

13、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公开招标失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转为非公开采购人式采购,但终止采购的除外。(四)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

14、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2)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3)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4)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5)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五) 条例 “第三十七条”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72

15、17-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53 页 招标文件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六)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工程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服务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权重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

16、定执行。(七)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招标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招标机构应当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时间不计入采购期间”及“第四十三条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价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中标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确认”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八)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文件深财购【2013】27 号 “深圳市财政会委员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规定,需要对投标人的诚信内容纳入评分因素。(九)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采购人应当执行关于评定分离的相关规定。(十)根据市采购中心合同备案会议精神的要求,采购人进行合同备案时,须提供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最终定稿招标文件。我公司将于评标结束后,随评标报告一并提供。以上“采购人须知”内容请采购人自觉遵守,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确定、确认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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