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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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 习 管 理 制 度毕 业 实 习 岗 前 教 育 制 度一 、 实 习 生 下 科 室 前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组 织 召 开 会 议 , 详 细 安 排 部 署 本 年 度 实 习教 学 任 务 , 并 提 出 要 求 。二 、 实 习 生 入 院 后 , 由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组 织 安 排 1-2 周 的 岗 前 教 育 。三 、 由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介 绍 医 院 的 发 展 史 及 概 况 , 重 点 介 绍 医 院 的 医 、 教 、 研 情 况 。四 、 详 细 介 绍 本 年 度 实 习 任 务 和 计 划 及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五

2、、 医 务 科 作 医 疗 质 量 要 求 及 医 疗 安 全 警 示 。六 、 认 真 学 习 医 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及 实 习 医 师 管 理 办 法 。七 、 做 好 医 院 医 德 医 风 及 综 合 素 质 的 教 育 , 并 对 形 象 、 仪 表 、 服 务 态 度 提 出 相 应的 要 求 。八 、 要 求 实 习 科 室 教 学 秘 书 熟 知 教 学 大 纲 和 实 习 计 划 , 结 合 科 室 制 度 带 教 计 划 及对 实 习 生 的 具 体 要 求 。九 、 严 抓 实 习 生 管 理 , 把 住 实 习 质 量 关 , 严 格 请 假 制 度 。十 、

3、 组 织 实 习 生 座 谈 , 谈 感 想 , 提 问 题 , 消 除 陌 生 感 。 使 其 思 想 、 心 理 融 入 医 院的 整 体 中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临 床 实 习 教 学 基 本 要 求临 床 实 习 是 医 学 教 育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保 证 教 学 质 量的 重 要 环 节 。 通 过 为 期 一 年 的 临 床 实 习 , 不 仅 要 巩 固 学 生 所 学 的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 同 时要 结 合 临 床 培 养 学 生 的 思 维 能 力 、 分 析 能 力 和 对 疾 病 诊 治 的

4、综 合 能 力 ; 培 养 学 生 独 立2思 考 、 独 立 操 作 及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培 养 学 生 具 有 良 好 医 德 规 范 , 树 立 救 死 扶 伤 、 全心 全 意 为 病 人 服 务 的 思 想 , 最 终 成 为 一 名 具 有 良 好 整 体 素 质 和 掌 握 一 定 专 业 知 识 而 服务 于 社 会 , 服 务 于 人 民 的 合 格 医 学 人 才 。 为 提 高 临 床 实 习 教 学 质 量 , 特 提 出 实 习 教 学的 基 本 要 求 :1.各 学 院 、 各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根 据 实 习 大 纲 的 要 求 , 制 定

5、切 实 可 行 的 实 习 计 划 , 认真 安 排 和 组 织 落 实 临 床 实 习 工 作 。2.各 教 研 室 ( 科 室 ) 应 安 排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 教 学 意 识 强 、 医 德 医 风 好 , 并 且 有 一定 教 学 经 验 和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的 高 年 资 医 师 指 导 学 生 实 习 , 在 科 室 轮 转 过 程 中 , 指 导 教师 尽 可 能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3.实 习 工 作 要 严 格 按 照 实 习 大 纲 的 要 求 有 序 进 行 , 各 科 室 和 带 教 教 师 要 明 确 实 习要 求 、 实 习 目 的 、 实

6、习 内 容 。 学 生 在 进 入 科 室 后 , 应 在 教 师 指 导 下 , 具 体 参 与 到 管 理病 人 、 查 房 、 病 例 讨 论 及 日 常 诊 治 工 作 中 , 要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相 关 医 疗 文 件 的 书 写 。4.在 实 习 过 程 中 , 指 导 教 师 应 针 对 具 体 病 人 、 病 例 来 分 析 讲 解 理 论 , 介 绍 临 床 经验 和 本 学 科 相 关 的 国 内 外 新 知 识 、 新 进 展 。 要 注 重 学 生 “三 基 ”( 基 础 理 论 、 基 本 知识 、 基 本 操 作 ) 的 培 训 , 要 注 重 理

7、论 联 系 实 践 , 并 在 实 践 中 培 养 和 提 高 学 生 的 临 床 思维 能 力 、 疾 病 诊 治 能 力 和 临 床 基 本 操 作 能 力 。5.各 临 床 实 习 科 室 应 根 据 实 习 大 纲 要 求 , 定 期 安 排 教 学 查 房 、 教 学 病 例 讨 论 和 操作 示 范 指 导 。 组 织 实 习 生 参 加 疑 难 、 危 重 病 人 、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和 院 内 学 术 活 动 , 以 拓宽 学 生 知 识 范 围 。6.各 临 床 实 习 科 室 应 定 期 组 织 实 习 生 小 讲 课 , 小 讲 课 一 般 以 科 室 为 单 位

8、 , 每 1-2 周 安 排 一 次 , 亦 可 根 据 情 况 跨 病 区 、 跨 专 业 统 一 安 排 。 讲 课 内 容 应 根 据 教 学 大 纲 和 实习 大 纲 要 求 来 确 定 , 讲 课 教 师 应 为 主 治 医 师 以 上 人 员 , 课 前 应 做 好 备 课 工 作 。7.各 临 床 实 习 科 室 应 严 格 学 生 出 科 理 论 考 核 及 技 能 测 试 , 准 确 把 握 实 习 效 果 , 客观 公 正 进 行 出 科 鉴 定 。8.指 导 教 师 应 认 真 修 改 实 习 医 生 所 书 写 的 完 整 病 历 和 其 他 医 疗 文 件 。9.指

9、导 教 师 要 为 人 师 表 、 言 传 身 教 , 营 造 良 好 的 育 人 氛 围 , 在 传 授 专 业 知 识 的 同3时 , 带 出 良 好 的 工 作 作 风 和 医 德 医 风 。10.教 学 科 应 组 织 专 家 或 领 导 对 临 床 实 习 工 作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 客 观 评 价 实 习 效 果 ,及 时 发 现 和 总 结 实 习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毕 业 实 习 考 核 办 法临 床 实 习 是 医 学 教 学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 加 强 理

10、论 联 系 实 际 ,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 。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 学 生 通 过 临 床 实 际 工 作 锻 炼 ,在 实 践 中 得 到 基 本 技 能 、 基 本 操 作 的 训 练 , 从 而 巩 固 所 学 理 论 知 识 , 进 一 步 掌 握 临 床各 种 基 本 诊 断 和 医 疗 技 术 ; 培 养 学 生 发 现 问 题 、 分 析 问 题 、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培 养 学生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实 践 能 力 ; 培 养 良 好 的 医 德 医 风 , 树 立 全 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思 想 ,成 为 整

11、体 素 质 全 面 的 合 格 医 务 人 才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 毕 业 实 习 成 绩 及 实 习 鉴 定实 习 成 绩 、 鉴 定 要 在 每 一 个 学 科 实 习 结 束 时 作 出 。 具 体 方 法 是 先 由 实 习 生 本 人 做出 自 我 鉴 定 ( 包 括 政 治 思 想 、 实 习 态 度 、 劳 动 纪 律 等 ) 并 严 肃 认 真 地 按 照 要 求 填 写 好有 关 项 目 , 经 带 教 医 师 审 核 后 由 科 主 任 与 科 室 有 关 医 师 ( 包 括 科 室 主 管 实 习 的 医 师 、指 导 医 师 和 护 士 长 ) 共 同

12、 研 究 填 写 评 语 和 成 绩 并 签 字 。 实 习 成 绩 由 以 下 两 方 面 组 成 :1. 根 据 实 习 生 在 实 习 过 程 中 是 否 遵 守 实 习 医 师 职 责 , 理 论 知 识 、 临 床 实 践 技 能 掌握 的 熟 练 正 规 程 度 及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2. 实 习 学 生 在 出 科 前 由 科 室 主 任 组 织 对 实 习 医 师 进 行 出 科 考 试 。 二 、 实 习 成 绩评 定 标 准 毕 业 实 习 成 绩 分 优 秀 、 良 好 、 及 格 、 不 及 格 四 级 。1. 优 秀 : 能 模 范 遵 守 实 习 医 师 职

13、 责 所 规 定 的 各 项 内 容 , 出 色 地 完 成 实 习 计 划 和 实习 大 纲 的 要 求 , 将 所 学 的 基 础 理 论 、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灵 活 地 运 用 于 临 床 。 具 有 较强 的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 能 熟 练 地 诊 断 和 处 理 常 见 病 、 多 发 病 , 掌 握 危 重 病 人 的 处 理 原 则和 方 法 。 病 历 书 写 、 体 格 检 查 及 各 项 临 床 诊 断 技 术 操 作 熟 练 、 正 规 。2. 良 好 : 能 够 较 好 地 遵 守 实 习 医 师 职 责 , 完 成 实 习 计 划 、 实

14、习 大 纲 的 要 求 , 能 将4所 学 基 础 理 论 、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运 用 于 临 床 工 作 , 具 有 一 定 的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 病历 书 写 、 体 格 检 查 、 常 规 化 验 及 各 项 临 床 诊 疗 技 术 操 作 较 熟 练 、 正 规 。3. 及 格 : 能 遵 守 实 习 医 师 职 责 , 完 成 实 习 计 划 和 实 习 大 纲 的 要 求 , 但 对 基 础 理 论和 专 业 知 识 掌 握 不 够 全 面 , 临 床 工 作 不 够 熟 练 , 病 历 书 写 、 体 格 检 查 、 常 规 化 验 及 各项 诊 疗

15、 技 术 操 作 不 够 熟 练 和 正 规 。4. 不 及 格 : 有 下 列 之 一 者 按 不 及 格 填 写 成 绩 :( 1) 不 能 遵 守 实 习 医 师 职 责 , 工 作 责 任 心 不 强 , 不 能 认 真 执 行 上 级 医 师 各 项 批 示 ,经 常 不 按 时 完 成 职 责 内 的 工 作 。( 2) 理 论 知 识 掌 握 不 全 面 而 且 与 实 际 脱 节 , 在 指 导 医 师 指 导 下 不 能 完 成 实 习 计 划和 实 习 大 纲 的 要 求 , 诊 断 处 理 与 技 术 操 作 较 差 , 达 不 到 毕 业 实 习 的 基 本 要 求 。

16、( 3) 在 一 个 科 室 实 习 累 计 旷 实 习 超 一 周 者 , 累 计 缺 实 习 超 过 两 周 者 。 三 、 实 习 成 绩 考 核 方 法 按 照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各 专 业 毕 业 实 习 鉴 定 表 中 规 定 的 有 关 项 目 , 逐 一 评 分 。 实 习 结束 时 , 连 同 学 生 实 习 鉴 定 表 一 起 报 学 校 医 院 实 训 管 理 处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优 秀 实 习 生 评 选 办 法毕 业 实 习 是 我 校 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培 养 合 格 人 才 的 必 不 可 少 的实 践

17、 环 节 。 为 了 加 强 对 实 习 的 管 理 , 激 励 实 习 学 生 全 身 心 地 投 入 实 习 工 作 , 认 真 训 练基 本 技 能 , 提 高 实 习 质 量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 评 优 的 组 织 机 构 评 选 优 秀 实 习 生 , 由 各 实 习 基 地 教 学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评 选 , 评 选 结 果 报 学 校 。 二 、 评 优 的 基 本 原 则 评 选 优 秀 实 习 生 的 原 则 是 公 平 、 公 正 、 公 开 。 评 选 优 秀 实 习生 要 做 到 :1. 激 励 实 习 学 生 积 极 、 主 动 参

18、加 实 习 工 作 , 努 力 实 现 实 习 目 标 , 完 成 实 习 任 务 ,提 高 实 习 质 量 ;52. 通 过 评 选 , 促 进 毕 业 实 习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使 同 学 们 积 极 投 身 到 毕 业 实 习 各 项工 作 中 去 , 肯 定 成 绩 , 找 到 差 距 , 明 确 努 力 方 向 。3. 促 使 全 院 学 生 对 毕 业 实 习 工 作 的 重 视 和 认 识 。4. 评 选 工 作 要 严 肃 、 认 真 , 使 评 选 出 的 优 秀 者 真 正 成 为 广 大 实 习 生 学 习 的 榜 样 。三 、 评 选 条 件1. 坚 持

19、四 项 基 本 原 则 , 拥 护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 遵 纪 守 法 , 具 有 良 好 的 医 德医 风 。2. 有 远 大 理 想 和 抱 负 , 有 高 尚 的 道 德 情 操 和 良 好 的 个 人 修 养 , 谦 虚 谨 慎 , 尊 敬 师长 , 团 结 同 学 , 集 体 荣 誉 感 强 , 在 实 习 期 间 没 有 受 到 任 何 行 政 处 分 。3. 能 自 觉 遵 守 实 习 基 地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服 从 实 习 基 地 的 统 一 领 导 。4. 学 习 勤 奋 努 力 , 刻 苦 钻 研 , 工 作 踏 实 , 实 习 成

20、绩 优 秀 。5. 能 积 极 参 加 实 习 基 地 的 政 治 学 习 和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 并 且 表 现 突 出 。6. 在 实 习 期 间 能 严 格 按 照 实 习 手 册 的 要 求 进 行 实 习 , 圆 满 完 成 实 习 任 务 。7. 能 安 心 在 实 习 基 地 严 格 按 照 实 习 轮 转 程 序 实 习 , 无 擅 自 调 换 科 室 、 实 习 点 等 现象 。8. 在 实 习 基 地 出 勤 率 达 到 95%以 上 , 无 迟 到 、 早 退 、 旷 实 习 、 擅 离 岗 位 等 现 象 。四 、 评 选 比 例 及 时 间1. 评 选 名

21、 额 : 按 各 实 习 基 地 实 习 生 人 数 的 6%评 选 。2. 评 比 时 间 : 实 习 基 地 在 每 年 实 习 结 束 前 将 评 选 名 单 寄 往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医 院 实 训管 理 处 。五 、 表 彰 与 奖 励对 优 秀 实 习 生 , 在 全 校 范 围 内 进 行 表 彰 , 采 取 精 神 鼓 励 和 物 质 奖 励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颁 发 优 秀 实 习 生 荣 誉 证 书 , 先 进 材 料 入 学 生 本 人 档 案 并 存 档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临 床 实 习 费 用 支 付 管 理 办 法6临 床 实 习 是 医 学

22、生 在 校 学 习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对 于 巩 固 所 学 理 论 知 识 和 获 得 操 作技 能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 为 充 分 发 挥 实 习 基 地 带 教 的 积 极 性 , 特 作 以 下 规 定 : 一 、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各 教 学 医 院 和 实 习 医 院 。 二 、 实 习 经 费 包 含 以 下 项 目 : 实 习 费 、 带 教 费 、 班 主 任 费 、 临 时 工 工 资 以 及 专 题讲 座 费 等 。三 、 实 习 费 实 行 包 干 制 , 按 50 元 /生 /月 标 准 , 由 学 校 在 实 习 结 束 时

23、一 次 性 付 给医 院 。 四 、 不 同 项 目 所 占 的 比 例 , 由 各 医 院 自 行 制 订 。 五 、 临 床 实 习 阶 段 , 学 校 不 再 收 取 学 生 住 宿 费 , 由 学 生 本 人 直 接 交 给 所 在 实 习 单位 。 六 、 学 生 赴 区 外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实 习 , 学 校 按 教 学 协 作 协 议 商 定 的 标 准 支 付 实 习 费 。七 、 学 生 自 主 联 系 实 习 , 按 当 地 医 院 收 费 标 准 由 个 人 交 付 实 习 费 。 实 习 结 束 返 校后 凭 实 习 费 收 据 由 学 校 按 50 元 /生

24、/月 标 准 报 销 , 超 出 部 分 由 学 生 负 责 支 付 。 住 宿 费学 生 自 理 。八 、 本 办 法 由 医 院 实 训 管 理 处 负 责 解 释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实 习 学 生 住 宿 管 理 办 法总 则毕 业 实 习 是 学 校 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的 组 成 部 分 , 是 培 养 学 生 成 为 合 格 人 才 的 重 要 环节 。 安 排 与 处 理 好 实 习 工 作 中 的 住 宿 事 宜 对 于 保 证 教 学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和 教 学 质 量 的 提高 有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不

25、断 发 展 , 各 教 学 基 地 的 后 勤 保 障 工 作 都 实行 了 有 偿 服 务 , 为 切 实 解 决 好 实 习 学 生 的 住 宿 问 题 , 减 轻 教 学 基 地 的 负 担 , 充 分 调 动他 们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7一 、 住 宿 安 排1. 学 校 各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应 具 备 安 排 实 习 学 生 住 宿 的 基 本 条 件 , 学 生 到 教 学 基 地 实习 , 均 由 教 学 基 地 统 一 安 排 住 宿 。2. 每 间 宿 舍 安 排 人 数 要 适 宜 、 合 理 。二 、 住 宿 费 支 付

26、与 使 用1. 实 习 生 须 按 标 准 向 所 在 教 学 基 地 交 付 住 宿 费 , 原 则 上 不 超 出 当 年 学 校 学 生 住 宿费 标 准 。2. 区 外 实 习 生 住 宿 费 按 所 在 基 地 标 准 全 部 由 实 习 生 支 付 。3. 实 习 时 间 不 足 一 年 者 , 按 实 际 月 份 支 付 住 宿 费 , 其 余 部 分 交 付 学 校 。4. 实 行 住 宿 收 费 后 , 各 教 学 基 地 应 将 该 费 用 用 于 住 宿 条 件 的 改 善 、 房 屋 的 维 护 与修 缮 及 基 本 设 施 的 添 置 与 更 新 。三 、 住 宿 条

27、 件1. 各 教 学 基 地 应 切 实 保 障 与 不 断 完 善 住 宿 条 件 。2. 住 宿 应 宽 敞 , 采 光 与 通 风 良 好 , 水 、 电 、 暖 齐 全 通 畅 。3. 床 、 桌 、 椅 、 脸 盆 架 、 拖 布 、 扫 帚 、 簸 箕 、 窗 帘 等 生 活 用 品 应 齐 全 。4. 防 火 、 防 盗 、 防 触 电 及 人 身 安 全 措 施 到 位 。四 、 住 宿 管 理1. 实 习 生 住 宿 管 理 由 各 教 学 基 地 直 接 负 责 。2. 实 习 生 不 允 许 在 外 私 自 租 房 住 宿 , 遇 有 教 学 基 地 确 实 无 法 解

28、决 的 困 难 ( 如 无 住宿 条 件 ) , 该 基 地 应 本 着 安 全 第 一 、 管 理 方 便 、 就 近 解 决 的 原 则 , 以 单 位 名 义 出 面 租 房安 排 学 生 住 宿 , 房 租 按 实 际 标 准 由 实 习 生 支 付 。3. 凡 实 习 生 个 人 不 服 从 教 学 基 地 统 一 安 排 , 私 自 在 外 租 房 住 宿 而 发 生 的 一 切 不 良后 果 将 由 实 习 生 本 人 负 责 , 学 校 与 教 学 基 地 概 不 承 担 责 任 。五 、 其 他1. 各 教 学 基 地 应 及 时 解 决 好 实 习 生 住 宿 中 出 现

29、的 各 种 问 题 , 如 基 地 设 施 、 安 全 等方 面 的 问 题 , 创 造 良 好 的 内 、 外 部 住 宿 环 境 。2. 遇 有 重 大 事 宜 如 拆 迁 、 搬 家 、 变 动 等 可 向 学 校 反 映 , 保 持 联 络 , 加 强 沟 通 , 以8便 妥 善 处 理 实 习 生 住 宿 方 面 的 问 题 。3. 本 管 理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4. 本 管 理 办 法 解 释 权 归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医 院 实 训 管 理 处 。毕 业 生 实 习 规 定一 、 实 习 医 师 入 院 后 由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安 排 进

30、 行 岗 前 教 育 , 组 织 实 习 医 师 认 真 学习 医 院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医 德 规 范 及 各 项 技 术 操 作 要 求 。二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下 发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实 习 大 纲 , 由 系 主 任 组 织 带 教 科 室 主 任 、教 学 秘 书 认 真 学 习 , 并 传 达 年 度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三 、 各 科 室 须 设 教 学 秘 书 一 名 , 具 体 负 责 科 室 实 习 生 的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四 、 实 习 医 师 进 入 科 室 后 ,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 做 到 进 科 有 安

31、排 , 出 科 有 考 核 , 并 及时 填 写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临 床 医 学 院 实 习 医 师 出 科 考 核 表 。五 、 科 室 每 周 安 排 实 习 小 讲 座 一 次 , 授 课 时 间 不 做 具 体 规 定 。 主 讲 老 师 须 由 主 治医 师 以 上 人 员 担 任 , 并 准 备 教 案 和 讲 稿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不 定 期 抽 查 。 授 课 安 排 表 在实 习 医 生 入 院 前 由 教 学 秘 书 送 交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 具 体 授 课 内 容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变更 。 讲 课 内 容 须 做 登 记

32、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根 据 登 记 情 况 发 放 讲 课 酬 金 。六 、 科 室 主 任 医 师 或 副 主 任 医 师 每 周 组 织 安 排 一 次 教 学 查 房 , 或 有 关 教 学 的 病 例讨 论 , 由 副 主 任 医 师 以 上 人 员 主 持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不 定 期 组 织 教 学 查 房 观 摩 活 动 。七 、 实 习 医 师 在 每 一 轮 转 科 室 对 自 己 所 管 病 人 都 要 写 完 整 的 大 病 历 , 对 实 习 生 所开 处 方 及 检 查 单 必 须 审 核 签 字 。八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每

33、月 给 实 习 生 安 排 一 次 专 题 讲 座 , 按 时 间 完 成 各 系 统 出 科 考核 , 具 体 时 间 由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统 一 安 排 。九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每 季 度 组 织 临 床 教 学 工 作 检 查 小 组 进 行 一 次 教 学 质 量 检 查 ,检 查 结 果 与 科 室 奖 金 挂 钩 。十 、 各 科 室 教 学 秘 书 将 本 科 室 教 学 情 况 登 记 在 实 习 生 管 理 工 作 记 录 本 上 , 每9年 度 将 教 学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上 报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十 一 、 加 强 门 诊 实

34、 习 医 师 管 理 工 作 , 具 体 考 核 工 作 由 门 诊 办 公 室 协 助 教 学 工 作 办公 室 办 理 。十 二 、 教 学 工 作 与 科 室 及 个 人 评 先 选 优 工 作 挂 钩 , 并 为 晋 升 职 称 的 条 件 之 一 。十 三 、 教 学 工 作 办 公 室 不 定 期 组 织 实 习 医 师 开 会 , 听 取 实 习 医 师 对 科 室 及 带 教 教师 的 意 见 , 作 为 评 选 先 进 科 室 及 优 秀 教 师 的 依 据 之 一 。十 四 、 召 开 教 学 工 作 总 结 及 表 彰 大 会 , 表 彰 教 学 工 作 先 进 科 室

35、及 优 秀 教 师 。宁 夏 医 科 大 学 关 于 毕 业 实 习 的 组 织 领 导 和 实 施 的 有 关 规 定一 、 组 织 领 导学 生 在 实 习 期 间 接 受 学 校 和 实 习 医 院 的 双 重 管 理 。1.学 校 : 在 主 管 教 学 校 长 的 领 导 下 , 由 医 院 实 训 管 理 处 监 督 执 行 。 各 学 院 负 责 具体 实 习 工 作 的 安 排 , 处 理 和 解 决 实 习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 检 查 实 习 大 纲 与 实 习 计 划 的 执 行情 况 , 并 定 期 深 入 实 习 医 院 , 掌 握 实 习 生 情 况 。2.实

36、 习 医 院 : 实 习 医 院 受 学 校 委 托 , 对 实 习 教 学 全 面 领 导 和 统 一 安 排 。( 1) 在 医 院 分 管 院 长 领 导 下 , 由 科 教 科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实 习 生 工 作 , 包 括 实 习 生 的生 活 、 实 习 安 排 、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及 纪 律 考 勤 , 并 经 常 向 学 校 汇 报 学 生 的 实 习 情 况 。 对违 反 纪 律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实 习 生 , 及 时 向 学 校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2) 定 期 检 查 实 习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 及 时 解 决 和 处 理 存

37、 在 的 问 题 , 努 力 提 高 实习 质 量 。二 、 实 习 学 生 职 责( 1) 上 班 前 半 小 时 作 好 查 房 准 备 , 上 午 随 上 级 医 师 查 房 和 巡 视 病 室 ( 包 括 主 任 查10房 ) , 报 告 新 入 院 患 者 病 历 , 提 出 诊 断 和 处 理 意 见 , 并 报 告 其 他 患 者 病 情 变 化 。( 2) 下 午 和 傍 晚 应 随 同 住 院 医 师 或 住 院 总 医 师 巡 视 病 室 , 了 解 病 情 。( 3) 实 习 生 应 遵 守 和 执 行 病 区 保 护 性 医 疗 制 度 , 对 患 者 及 其 家 属

38、关 于 诊 断 治 疗 或手 术 后 有 关 询 问 , 应 遵 守 上 级 医 师 意 见 解 答 。 对 手 术 预 后 不 良 或 病 情 恶 化 等 重 要 情 况不 得 向 患 者 本 人 透 露 。( 4) 在 上 级 医 师 指 导 或 允 许 下 , 施 行 各 种 诊 治 操 作 及 手 术 , 未 经 允 许 不 得 擅 自 单独 进 行 。( 5) 遇 有 危 重 患 者 应 随 时 诊 查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医 师 反 映 , 请 示 处 理 方 法 。( 6) 实 习 生 应 坚 持 每 日 早 查 房 制 度 。8.门 诊 工 作在 上 级 医 师 指 导 下

39、 独 立 进 行 复 诊 病 人 的 病 历 书 写 、 诊 治 和 处 置 。 对 疑 难 病 人 应 及时 请 上 级 医 师 批 示 或 处 理 。9.医 嘱 、 处 方( 1) 实 习 生 可 在 上 级 医 师 指 导 下 , 独 立 开 常 规 医 嘱 ( 具 体 按 医 院 及 科 室 规 定 执 行 ), 须 由 上 级 医 师 签 字 方 可 生 效 。( 2) 实 习 生 必 须 在 上 级 医 师 指 导 或 同 意 下 开 展 治 疗 或 特 殊 处 理 医 嘱 , 并 交 上 级 医师 检 查 及 签 名 。( 3) 实 习 生 无 单 独 处 方 权 。10.实 习 生 在 完 成 医 疗 工 作 的 同 时 , 亦 应 学 习 护 理 , 协 同 护 士 做 治 疗 ( 包 括 抽 血 、补 液 、 灌 肠 等 ) 以 及 手 术 前 皮 肤 准 备 等 。 协 助 做 好 清 洁 卫 生 工 作 。11.参 加 科 内 的 有 关 病 例 分 析 、 临 床 病 理 讨 论 、 学 术 报 告 、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以 及 必 要的 会 议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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