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二、办理依据(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1 月国务院令第492 号) ;(二)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鲁办发201643 号); (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623 号) ;(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鲁办发201663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莱西市石岛东路 7 号) 。四、办理条件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 五、申请材料政府信息
2、公开申请 。六、基本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电话咨询:0532-88436508 。食品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公布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公布。二、办理依据食品安全法 (2009 年 2 月 28 日通过,20
3、15 年 4 月24 日修订)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青岛莱西市石岛东路 7 号) 。四、办理条件主动服务。五、申请材料无。六、基本流程主动服务,直接提供。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无。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二)电话咨询:0532-83968798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二、办理依据(一) 食品安全法 (2009 年 2 月 28 日通过,2015 年4 月 24 日修订) ;(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220
4、 号) ;(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 2015 )的通知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青岛莱西市石岛东路 7号) 。四、办理条件主动服务。五、申请材料无。六、基本流程主动服务,直接提供。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无。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电话咨询:0532-88436508 。12331 投诉举报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331 投诉举报。二、办理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2016 年 1 月 12 日国家食药总局令第 12 号) 。三
5、、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青岛莱西市石岛东路 7 号) 。四、办理条件食品药品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 营 、 使 用等 环 节 中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方 面 存 在 的 涉 嫌 违 法 行 为 。食品药品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6、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举报人与违法行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的物质奖励。五、申请材料拨打 12331,口头陈述,信件,网站邮箱,来访。六、基本流程接报呈批分办受理核查审查回复存档。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一)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含 12331 食药热线)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5 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二)政民互动(含市长信箱、食品药品监管局信箱) 、政务短信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7、9 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三)省局交办、举报信、微信、市局网站、来访等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上述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二)电话咨询:0532-88436499 (工作日期间) 。食品药品黑名单公布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黑名单公布。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1540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和药械保化监管(青岛莱西市石岛东路 7 号) 。四、办理条件(一)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二)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产品注册证书的;(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一定时期限制申报行政许可的;(四)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违法广告,情节严重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五)依法需要列入黑名单的其他事项。五、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