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九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访工作责任制为了保持办公室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信访条例、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第一条 班子成员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二条 建立和健全办公室的信访运作机制,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办公室设立信访机构,配备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有专门办公室,负责受理信访事项,实行各股室互通情况,定期排查,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重大的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办,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通报有关部门。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办公室内群众的信访。领导干部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己任,在“早、勤、快、诚、实”上下功夫,变“上访”为“下访”。“早、就是要注重超前提前认识,提前介入,做到早排查,早调研,早处理;“勤”就是多深入群众,进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事,解百家难;“快”就是及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