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