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论劳务派遣关系下同工不同酬问题探讨 一、序言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出现过职工借调的情况,但发展到今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与职工借调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 笔者认为,劳务派遣是一种经济活动,它涉及到三个主体和三重关系,三个主体分别为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 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名义上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与接收单位之间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订立派遣协议,规定相关事宜,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并不为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虽不与接受单位签订合同却为接受单位提供实际劳动。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接受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 但这两种劳动关系都不完整。 两种不完整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作为桥梁或纽带组合在一起。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就业需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具有广泛的就业信息,同时也拥有更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