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学一、考试性质与对象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其主要功能一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二是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又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高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考试对象是2014年秋季人学的高中在校学生,以及相关的往届生、社会人员和外省在我省异地高考学生。高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标准是依据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化学(2014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本省高中化学教学的实际制定而成的。二、考核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目标化学考试的知识与技能要求主要由化学学科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