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采购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各类采购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管理,提高采购项目质量,降低采购费用,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西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采购项目内部审计是指审计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医院采购各部门和环节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医院在运行过程中以合同或其他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采购项目分为单项采购项目和复合采购项目,单项采购项目是指单个采购品目或预算专项;复合采购项目是指一个采购项目中既含有货物又含有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资金比重最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医用耗材、车辆、实验器材、药品、试剂、家俱用俱、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维修配件、教材图书资料等;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