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一)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着重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本质;处理模式;特征;完善年月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获得通过,于2008年月日起施行。这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权威大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出现了重大改革和创新,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例如,明显突出了调解功能,扩大了仲裁的受理范围,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了仲裁审理期限,确立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门予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