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二一六年二月前 言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轻工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组织编写了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该手册结合了机械行业企业的安全特点,针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依据国家、行业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运用对照经验法、类比法、事故分析法等方法,提出了机械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及其防范措施,供有关企业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制订防范措施中参考,供监管部门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参考。由于轻工行业门类众多
2、,企业差别较大,加之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本手册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大家在参考使用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及时改进完善。目 录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1)二、植物油加工(3)三、制糖业(6)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7)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10)六、方便食品制造(13)七、乳制品制造(14)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19)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24)十、白酒制造(28)十一、啤酒制造(32)十二、葡萄酒制造(34)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37)十四、皮革鞣制加工(39)十五、人造板制造(42)
3、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44)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46)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9)十九、玻璃制品制造(51)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53)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55)二十二、自行车制造(58)二十三、照明器具制造(61)二十四、电池制造(63)二十五、公共部分(64)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一)储存(1)清仓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呼救工具,并在粮仓上
4、部出口设系留装置。 (3)应白上而下进入,不得从下部进入、作业。 (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配备监护人。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LS1206)1 粮仓(筒仓、平房仓)(2)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碳等)积聚。中毒和窒息 (1)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B33T 707)业。 (3)进入仓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帽及防毒用品。监护人员到位,并配备急救用品和正压呼吸器。 (4)在白然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置换空气,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停风。 (5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3)立式筒仓未按规定的种类和容量充装,产生爆裂掩埋危险。容器爆炸 (1)按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不得超装,不得存放非允许类的其他粮食、物品。 (2)应设置料位指示装置并设置超限报警装置。(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检测措施,并做好记录。 (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 50322)(二)制粉 1 制粉机、磨粉机及物料输送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易引起粉尘爆炸。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制粉、磨
6、粉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制粉、磨粉设备设施运行巾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
7、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 1mm 积尘,风管的设计
8、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二、植物油加工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一)储存(1)清仓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呼救工具,并在粮仓上部出口设系留装置。 (3)应自上而下进入,不得从下部进入、作业。 (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配备监护人。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LS1206)1 筒仓(2
9、)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碳等)积聚。中毒和窒息 (1)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 (2)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3)进入仓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帽及防毒用品。监护人员到位,并配备急救用品和空气呼吸器。 (4)在白然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置换空气,在作业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B33T 707)程中不得停风。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3)立式筒仓未按规定的种类和容量充装,产生爆裂掩埋危险。容器爆炸 (
10、1)接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不得超装,不得存放非允许类的其他粮食、物品。 (2)料位应能够被有效的计量,并设置超限料位。 (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检测措施,并做好记录。 (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 50322)(二)浸出1 正己烷等有机溶剂储存和使用场所(1)溶剂泄漏,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容器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 (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 0. 03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 (3)定期进行
11、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 (4)正己烷储罐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 (5)输送管道严禁与热力管道、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SBJ04)食品主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6 号)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跨越道路的输送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除需要采用螺纹、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 (
12、6)溶剂罐的呼吸阀终端和浸 m 系统废气排出口处应装阻火器。 (7)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2)浸出车间通风不良,爆炸性气体积聚。其他爆炸 (1)应配有防爆排风机,并设为二级用电负荷。固定式排风管出口宜高出层面至少 1. 5m。 (2)应配置固定式溶剂蒸气检测报警器并与报警、排风机联动。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SBJ 04)(1)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豆粕粉尘爆炸。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4)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5)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2 豆粕库、仓(平房仓)(2)豆粕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