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伊 犁 哈 萨 克 自 治 州霍尔果斯市 2018-2020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号:HEGSNCGL2017-01DJJL)招 标 人: 霍 尔 果 斯 市 交 通 运 输 局招 标 代 理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第一章 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2018-2020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 服务单位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2018-2020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已列入霍尔果斯市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2、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及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代建及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具体代建及监理的工程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2.2 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服务周期: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2.3 代建招标范围:采用施工阶段代建模式,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养护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2.4 监理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含试验室),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 万元。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4、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 3 套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 00 分,下午 15 时30 分至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伊宁市西环路 306 号开元新城 3 号楼(写字楼)11 层 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5、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递交至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 3 巷泰隆大厦 5 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伊犁日报、伊犁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 标 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霍尔果斯市亚欧路 3 号邮政编码:835221联 系 人:李耀辉电 话:0999-8797220传 真:0999-8797220纪检监察电话:0999-8797811行政监督电话:0999-8796011
6、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伊宁市西环路 306 号开元新城 3 号楼 11 层(写字楼)邮政编码:835000联 系 人:何姗姗电 话:15299209876传 真:0999-6716888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2017 年 11 月 6 日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1 招标人名称: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霍尔果斯市亚欧路 3 号邮政编码:835221 联系人:李耀辉电话:0999-8797220传真:0999-87972202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市 2018-2020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3 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市
7、境内4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5 投资控制金额 (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准)6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7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服务周期: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8 招标范围代建招标范围:采用施工阶段代建模式,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
8、期(养护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监理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含试验室),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9 投标人资质条 资质条件:见附录 13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见附录 2信誉要求:见附录 3人员要求:见附录 4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 现场考察 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1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13 偏离 不允许14构
9、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5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1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单位名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开户账号:3073570104000249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10、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振兴(兵团)支行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2 外层信封书写 招标人: 4要求 邮编: 地址: (项目名称) 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23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人: 邮编: 地址: (项目名称) 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管理大纲或(项目名称)代建及监理单位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2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 3 巷泰隆大厦 5 楼)递交方式:密封送达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
11、7 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 3 巷泰隆大厦 5 楼)27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招标人代表 1 名和从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4 名组成。29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 5%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或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应在具体合同签约价计算结果确认后,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30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行“国
12、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5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将该费用摊入各合同段各细目报价中或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1最高投标限价(最低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即最低投标费率)以补遗书形式告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小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最低投标费率),将否决其投标。如果所有投标人的
13、投标费率均小于招标人的最低投标费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32 费率本项目代建及监理采用费率招标,其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中第三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之和为依据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百分点后形成的金额;投标费率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中第三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之和为依据的基础上下浮的百分点;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费率必须填写,且小写费率和大写费率须一致,否则,将否决其投标。67附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
14、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400 万元。8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近 5 年指 2012 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完成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任务工作的项目;2.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近年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以下两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若以上两项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参数【指资格审查要求的监理项目(标段)公路等级或技术标准、里程长度、交工时间等具体信息】 ,投标人还需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
15、审指标或参数,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未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地、州(市)、县交通运输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或评标结束后,如果接到检察机关的正式书面材料表明投标人有商业贿赂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业绩要求近 5 年内曾至少独立完成 3 个(单个项目建设里程不小于 20 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或近 5 年内累计完成建设里程不小于 60 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工程内容须包括路基、路面、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