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泽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POF、PE包装印刷产品7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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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 目 名 称:年生产 POF、PE 包装印刷产品 700 吨项目建 设 单 位:济宁新泽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8 年 1 月 11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

2、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生产 POF、PE 包装印刷产品 700 吨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新泽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龙 联系人 陈龙通讯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联系电话 13853730833 传真 邮政编码

3、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C2319占地面积(平方米) 6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5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概况济宁新泽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拟租赁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现有厂房进行POF、PE 包装印刷产品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7 月2 日修订)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

4、令第 682 号)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本项目“不以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第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报告表类别:其他”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宁新泽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

5、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项目所处区域交通便捷,建设地水、电、暖、气3等配套设施完备。 (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第七工业园位于高新区南环城路东侧,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 (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该项目租赁生产车间,整个车间建筑面积 2000m2,本项目企业租赁面积 600m2。生产车间内布置有生产区、仓库和办公室。厂区内建、构筑物布置原则是在合理利用土地基础上,使工艺合理、物流顺畅,建筑物布置做到遵守有关规定,满足环保、消防、节能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要求。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6、三、项目工程内容及设计规模本项目租赁第七工业园现有厂房。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 1-1。产品方案见表 12。表 1-1 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一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单层,钢架结构,租赁建筑面积600m2,局部设简易办公室。 租赁仓库 1 座,位于生产车间内。 二 辅助工程配电室 1 座,位于生产车间内。 供水 依托第七工业园供水系统。 三 公用工程供电 依托第七工业园供电网络。 污染物 处理措施 废气治理吹塑废气、印刷油墨挥发废气、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第七工业园市政管网排

7、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治理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和减震措施。 四 环保工程固废处置生产工序产生边脚料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墨桶、废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表 1-2 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年产量 备注1 POF.PE 膜 1.5 米 700 吨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1-3。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4。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1 吹塑机 1.5 米 台 342 印刷机 0.8 米 台 23 复合机 0.8 台 14 制袋机 1.5 以下 台 6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序号 名称 单位 数

8、量 来源1 低密度聚乙烯颗粒 吨/ 年 700 齐鲁石化2 水性油墨 吨/ 年 2 省内采购3 稀释剂(异丙醇) 吨/ 年 0.5 省内采购4 透明塑料覆膜 吨 /年 0.3 外购、汽运5 覆膜胶(白乳胶) 吨 /年 0.5 外购、汽运原料性状:(1)低密度聚乙烯(LDPE)又称高压聚乙烯,是一种塑料材料,它适合热塑性成型加工的各种成型工艺,成型加工性好。LDPE 主要用途是作薄膜产品,还用于注塑制品,医疗器具,药品和食品包装材料,吹塑中空成型制品等。(2)水性油墨:本项目采用的是水性油墨,不含苯系物、无毒、安全、环保、卫生,是传统塑料油墨的理想更代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药品、饮料、烟酒及与人

9、体接触的日用品包装印刷等方面。油墨中 VOCs 含量300g/L。(3)白乳胶:以水为分散介质进行乳液聚合而得,是一种水性环保胶,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作用而得的一种热塑性粘合剂。由于具有成膜性好、粘结强度高,固化速度快、耐洗酸稀碱性好、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不含有机溶剂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木材、家具、装修、印刷、纺织、皮革、造纸等行业,也成为人们熟悉的一种粘合剂。四、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工序。生活用水主要为办公用水,项目劳动定员 16 人,按照 80L/d人用水定额计算,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1.3m3/d(每年工作天数 300 天,折合 390m3/a) 。

10、项目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管网。可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等需要。排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80%计为1m3/d(折合 300m3/a) ,通过工业园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水平衡图如下:5生活用水 390 生活污水 300 污水管网 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损耗 90300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a2、用电本项目所需供电由高新区供电管网供给,供电能力满足项目需求。3、供热(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吹塑、覆膜工序均采用电加热,办公室供暖采用空调。能够满足项目采暖需要。五、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 (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 21号) (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类限制类、第三类淘汰类的项目,项目建设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项目区周围交通较为便利,与外部市场联系十分顺畅;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等条件优越,均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4、政策符合性分析

12、(1)鲁环发200980 号文符合性分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新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200980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2)省厅 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省厅 263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5。表 1-5 项目建设与 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6原则 具体要求 拟

13、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采用备案制。 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

14、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防范措施等如实做

15、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

16、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符合7要从严把握。(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项目所在地为高新区,生产废水及生产废气(SO 2、NO x)区域限批,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产废气(SO 2、NO x)产生,不属于

17、限批范围。符合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与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项目本身只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4.

18、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高新区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

19、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符合8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

20、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

21、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及热电行业项目。5、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拟建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距离南水北调济宁段最近距离约 24km,故本项目厂区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域内,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六、劳动定员与工作日制 本项目新增职工数量 16 人,年工作日:300 天。生产班次:白班八小时工作制。七、投资与收益本项目投资为 1000 万元,年利税:200 万元;税后利润:200 万元;

22、投资回收期:5 年。9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现有厂房,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 、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济宁市高新区位于济宁市的东北部,处于“济兖邹曲都市圈”内,西起太行山路(同济西路) ,东至王因镇东部镇界泗河以西,北起黄屯、王因镇北部镇界,南至接庄街道南部地界,全区总面积 255km2。二、地形、地质、地貌:济宁高新开发区为鲁中南泰沂、蒙山山前倾斜平原与华北平原交接洼地的中心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坡度万分之二

23、左右。地面标高+35+38 米,以平原地形为主。境内地层自上而下有第四系、上侏罗统蒙阴组、上二迭统上石盒子组、下二迭统下石盒子组和山西组、上石炭统太原组、中石炭统本溪组、中下奥陶统和寒武系。本区地震裂度为 67 度。本区为汶河冲积山前倾斜平原,又是泗河冲洪积扇与汶河冲积扇的迭交地带。第四系含水砂层较厚,颗粒较粗。岩性为亚粘土或粘土。项目拟建地地形开阔平坦,海拔高程 3860 米,地貌以微斜地、洼地为主,区内地基承载能力为 110KPa 考虑,地下水常年水位 1012m,根据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该区地震烈度为 7 级。三、气象、气候: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气候温和,降雨稀少,冬季干旱寒冷,雨雪稀少。年平均温度13.5,日最高气温 42.6,全年平均降水量为 719.2mm,降雨多集中在 69 月份。年平均蒸发量为 1728.27mm。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490 小时,6 月最大为 261.2 小时,年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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