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事业单位概述一、事业单位的内涵事业单位的概念是我国所特有的,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事业单位这样的称谓。国际上通常把类似于我国事业单位的机构称之为社会公益性组织或公共机构,主要指学校、医院、协会、孤儿院等部门。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产生于新中国建立之初,但当时还未称其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有的概念。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首次使用了“事业单位”这一名词。我国于1956年6月15日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采用了“国营企业和事业收入”这样的表述方式,把“事业”与“企业”作为同等的社会组织结构并列。从此,“事业”在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新的含义,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的事业。1963年7月,国务院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是为国家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内开支的单位均为事业编制”。这个定义以经费来源为界定标准,强调了“事业单位”的范围。伴随着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