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网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移交工作指引(第一次修订)为严格落实广东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广电程2009375号文)、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讨论会会议纪要中有关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的要求,工程建设部在总结20092010上半年基建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的经验上,重新修订工作指引,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电网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移交的流程、内容、格式。按江门供电局电网建设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协调会会议纪要GPG/JM/GCB/JY/2010/1)的意见,设备资料的电子化移交由物流负责提供电子版,目前由运行人员在生产MIS系统中录入,在工程投产前完成,故本指引只包括工程文档的电子化移交内容。一 各部门职责工程建设部: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移交的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检查电子化移交的工作,移交电子化资料文档光盘给生产技术部,直接负责本部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工作。计划建设部:负责统筹各局属地管理工程资料文档电子化移交工作。物流中心:提供设备资料、厂家资料电子版给施工单位、运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