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项目初审业务流程图(参考)1.1 环节 1 业务流程图项目审核 资金发放 项目跟踪管理科室收件(至申报截止日)科室集中审查(现场检查)(申报截止日起 4 个工作日)研究(2 个工作日)联合行文上报:委科室、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省财政厅(3 个工作日)合行文上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3 个工作日)结束监察点 1: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对申报材料不全且未说明理由的亮红灯。 (推送:是/否,不全理由,审查意见) 。市直部门(单位)、市级及市级以上协会申报:按照指南要求经主管单位初审后直报市经贸委;其他企业(单位)申报:向县(区)经贸、财政部门申报,县(区)经贸部门审核会同县(区)财政联合行文上报。监察点 2:未明确理由亮红灯(推送:审核意见扫描件) 。监察点 3:未推送联合行文亮红灯。 (推送:联合行文扫描件)。委务会研究(2 个工作日)1.2 环节 2 业务流程图市财政调拨资金到县(区)财政、企业(单位) (3 个工作日)项目审核 资金发放 项目跟踪管理结束监察点 1:超过 3 个工作日资金未到位的给予亮红灯。 (推送内容:用款单时间、资金是否到位)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7 个工作日)省级下达市级资金1.3 环节 3 业务流程图了解反馈资金到位情况,配合省级部门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项目审核 资金发放 项目跟踪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