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跨专业选修课实施与管理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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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关于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开拓学生视野,努力培养多样化、复合型人才,根据河海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通知如下:一、选课对象2013、2014、2015 级全体本科生。二、选课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09:00 - 9 月 21 日上午 12:00。三、课程开设(1)本学期开设的、经过选课和补退选后仍有课余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本学期第 4 周开始上课的专业选修课程) 。(2)本学期继续开设“ 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号:800804) ”等 4 门跨专业选修课(网络课) ,具体名单

2、见附件 2。四、课程考核(1)学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结束后,应与专业内选课的学生一起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要求与专业内选课学生一致,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2)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考虑到跨专业选修学生的基础,因材施教,保证课程教学质量。(3)四门网络跨专业选修课(网络课)的学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4)参加跨专业选修课的学生通过该课程考核后,即获得跨专业选修课学分,任课教师负责该成绩的录入,教务处负责在教务系统中将此成绩归入相应的成绩模块,毕业审核时学院对该课程类别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进行审核。(5)跨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学生可报名参加重修,或下学期选课时另选其他跨专业选修课,不

3、及格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2五、选课流程具体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六、注意事项(1)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充分考虑知识基础、确保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选择跨专业选修课,合理分配专业内课程和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时间。(2)跨专业选修课选课时不能跨校区选课,但允许跨年级选课,如水文院2014 级的学生可选读水电院开设的 2013、2014、2015 级的开设的、有课余量的专业选修课,也可选跨专业选修课(网络课) 。(3)参加跨专业选修课的学生应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参加课程评教工作。操作过程中若有疑问,请您电话咨询:58099147(内线:5147) ,联系人:黄波, 或发邮件至 huangbo_。附件:

4、1、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操作流程2、河海大学跨专业选修课(网络课)汇总表3、河海大学本科生跨专业选修课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4、河海大学跨专业选修课学分要求汇总表5、河海大学跨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申请表(国际交流学习)教 务 处2016 年 9 月 18 日3附件: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跨专业选修课选课操作流程(学生网上报名参阅)第 1 步:打开河海大学主页() ,点击左下方的“信息资源”。第 2 步:点击“本科生信息”。4第 3 步:点击 4 个“新教务系统入口”中的任何一个入口均可进入。第 4 步:输入学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5第 5 步:在学生个人

5、主界面中先后点击“选课管理”“网上选课”“培养方案”“网上选课”(见下图标注 14 步骤) 。第 6 步:在方框中输入课程号、课序号等信息,或点击“确定”按钮,查询可选的课程列表。6第 7 步:点击拟选课程前的方框(见标注 1) ,并注意开课校区(不能跨专业选课,见标注 2) ,选课结束后,可查看选课结果;在选课时间内,可进行退课操作(见标注 3) 。第 8 步:选课结束后,需点击“注销”,退出报名系统。7附件 2:河海大学跨专业选修课(网络课)汇总表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号 主讲人 主讲人单位主讲人职称学分视频课时雷 毅 清华大学 副教授杨 舰 清华大学 教授副所长冯立升 清华大学 教授戴吾三

6、 清华大学 教授蒋劲松 清华大学 副教授鲍 鸥 清华大学 副教授1 科学技术简史 800801刘 兵 清华大学 教授2.0 352 专业论文写作 800802 李砚祖 清华大学 教授 1.0 143 逻辑和批判性思维 800803 杨武金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2.0 304 大学生创业基础 800804 李肖鸣 上海理工大学 教授 2.0 278附件 3:河海大学本科生跨专业选修课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开拓学生视野,努力培养多样化、复合型人才,学校在培养方案中设置跨专业选修课。为加强对跨专业选修课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跨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修读完本专业

7、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学习基础,选修跨学科/专业的课程。学生需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完本专业要求的最低跨专业选课学分,方可参加毕业资格审核。第二章 排课与选课第三条 为便于跨专业选修课管理,各学院在每学期课程编排时,应提前确定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作为跨专业选修课,供全校学生选修。确定为跨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学院在排课时,应适当增加教室座位余量,在优先满足本专业学生选课的基础上,留出一定的座位余量供跨专业学生选修。第四条 跨专业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开学补退选结束后进行,教务处专门安排时间段组织跨专业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第五条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充分考虑知识基础的前提下选择跨专业选修课,合

8、理分配专业内课程和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时9间。跨专业选修课选课时不能跨校区选课,不允许上课时间冲突,但允许跨年级选课。跨专业选修课从大学二年级上学期开始选课。第六条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获得的学分可计入跨专业选修课学分:(1)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2)学生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3)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且在新专业中不能进行课程替代的课程。第七条 为增加跨专业选修课备选课源,除各学院开设的跨专业选修课外,学校根据教学效果提供部分网络专业课程供学生选修。第三章 上课与考核第八条 跨专业选修课选课结束后,选课学生应与专业内选课的学生一起参加该课程的学习

9、。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因材施教,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第九条 参加跨专业选修课学习的学生,课程教学结束后,应与专业内选课的学生一起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考核要求与专业内选课学生一致,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第十条 因跨专业选修课涉及的学院和专业较多,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调停课。为避免不同专业学生考试时间冲突,原则上跨专业选修课的最后一次理论课时间作为课程结束考试时间,进行课内随堂考试。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交流学习获得的学分和参加辅修专业学习获得的学分,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通10过,可认定为跨专业选修课学分。第四章 成绩管理与学生评教第十二条 跨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学生可报名参加重修,或下学期选课时另选其他跨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第十三条 参加跨专业选修课的学生应参加所选课程的评教工作。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为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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