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一、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职责:负责全市公积金归集、使用、核算、保值和贷款工作(一)管理运营住房公积金、提高城镇居住水平。(二)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三)全市(含县、市、区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四)购房补贴基金、售房款、集资建房款、支持住房建设资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五)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职工个人贷款服务。(六)县(市)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的管理。二、内设机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的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人数 163 人,实有人数 159人。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会计
2、处、网络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归集执法处、贷款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 妇委会。三、分支机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涿州市分中心、高碑店市分中心、徐水区分中心、满城区管理部、清苑区管理部、安国市管理部、易县管理部、高阳县管理部、博野县管理部、唐县管理部、安新县管理部、涞水县管理部、望都县管理部、阜平县管理部、曲阳县管理部、顺平县管理部、蠡县管理部、雄县管理部、容城县管理部、涞源县管理部、定兴县管理部。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21 个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的经费由财政统一核定到本级,由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算,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不单独设立经费账户,即收支预
3、算与实际开支均为市本级与 21 个分支机构的所有开支。四、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一)2017 年我部门决算收支分别为 3451.36 万元、3289.45 万元,各项收支基本满足了开支需要。(二)2017 年我部门决算收入 3451.36 万元,其中收到财政拨款收入 3451.36 万元。较上一年度3214.1 万元增加了 7.38%,主要是人员工资的普调。(三)2017 年我部门决算支出 3289.45 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 2877.29 万元上升了14.32%,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580.3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7.01 万元、对个人和
4、家庭补助支出 178.0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64.10 万元;按功能分类:住房保障支出 3289.45 万元;按经济分类:人员经费支出 1758.34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31.11 万元。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的各项绩效指标,年底通过绩效评价。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 金额单位:元采购预算 采购金额项目 行次 总计 财政性资金 其他资金 总计 财政性资金 其他资金栏次 1 2 3 4 5 6合 计 1 5,306,916.00
5、 5,306,916.00 5,275,316.00 5,275,316.00 货物 2 2,741,832.00 2,741,832.00 2,720,632.00 2,720,632.00 工程 3 75,030.00 75,030.00 75,030.00 75,030.00 服务 4 2,490,054.00 2,490,054.00 2,479,654.00 2,479,654.00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中心 2017 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支持中小企业、购置节能、环保绿色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7.53 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
6、.06 万元,工程支出 7.50 万元,服务支出 247.97 万元。我单位所有的办公设备及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全部通过保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并且所有采购资金的支付全部采取财政直接支付,这样一来,不仅有效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严肃了财经纪律,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采购资金。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编制单位: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2017 年度心数量 价值项 目 行次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补充资料 栏 次 1 2 3 4 栏 次资产总额 1 35961701.63 38726887.67 一、本年坏账损失金额一、流动资产 2 7604803.72 9526653.76 二、危房面积(平方米
7、)二、固定资产 3 28356897.91 29200233.91 (一)上年年末数(一)房屋(平方米) 4 2700 2700 10206836.42 10206836.42 (二)本年增加数1.办公用房 5 2700 2700 10206836.42 10206836.42 (三)本年减少数2.业务用房 6 其中:本年修复数3.其他 7 (四)年末数(二)汽车(台、辆) 8 22 26 3334212.48 3334212.48 三、年末单位负担费用的供暖面积(平方米)1.轿车 9 22 26 3334212.48 3334212.48 四、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面积(平方米)2.越野车 1
8、0 五、年末单位已确权土地面积(平方米)3.小型载客汽车 11 六、年末单位汽车工作用途情况(台、辆)4.大中型载客汽车 12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5.其他车型 13 2.一般公务用车(三)单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14 1 1 1075944.95 1075944.95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四)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15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五)其他固定资产 16 13739904.06 14583240.06 5.其他用车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17 三、长期投资 18 四、在建工程 19 五、无形资产 20 减:累计摊销 21 六、其他资产
9、 22 2017 年末国有资产总额 2920.02 万元,其中房屋办公用房资产 1020.68 万元、交通运输工具公务用车 333.42 万元、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资产 107.59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1458.32 万元。八、有关事项说明(一)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0340.99 万元,其中上缴管理费用3515.28 万元,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近 1843.89 万元。且全部足额、及时上交保定市市本级国库。(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比较情况1、与上年收支情况相比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
10、收入总额为 3451.3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51.36万元,比上年收入总额 3214.1 万元增加了 237.26 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河北省统一调整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总体各项收支基本满足了开支需要。2、与年初预算情况比较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支出总额 3289.45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与 2016 年决算2877.28 万元相比增加了 412.17 万元。各项支出全部以贯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认真遵守财经纪律为准则,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标准、用途执行,做到经费按进度,专款要专用。3、全年支出按用途划分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580.33
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7.0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8.0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64.10 万元。2、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 3289.45 万元;按经济分类:人员经费支出 1758.34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31.11 万元。(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为 1330.41 万元,具体分项为:办公费等 94.22 万元、印刷费 29.68 万元、水费 0.59 万元、电费 44.53 万元、邮费费 7.4 万元、取暖费 15.28 万元、差旅费15.49 万元、物业管理费 2.68 万元、办公楼租赁费 333 万元、培
12、训费 6.67 万元、会议费 3.95 万元、公务接待费 1.12 万元、工会经费 21.4 万元、福利费 6.6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67 万元、劳务费 324.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5.7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67.6 万元、维修(护)228.32 万元。(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市级部门 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对比情况说明表部门: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万元预算数 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合计因公出国境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
13、待费83 0 78 0 78 5 72.79 0 71.67 0 71.67 1.12备注事项: 预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市级部门 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与 2016 年决算对比情况说明表部门: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万元2017 年决算数 2016 年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合计因公出国境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72.79 0 71.67 0 71.67 1.12 61.73 0 61
14、.66 0 61.66 0.07说明: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全部在预算内执行,无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行为。2017 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财政安排 83 万元, 2017 年实际发生 72.79 万元,比 2016 年同期增加11.06 万元。1、因公出国(境)团组织数及人数及金额:我单位 2017 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织及人员,故未发生支出。2、公用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 2017 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 26 辆,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公务活动。全年公
15、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1.67 万元,较去年增加 10.01 万元。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及金额:全年发生公务招待费 7 次 52 人,发生费用 1.12 万元。2017 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圆满完成了政府征缴非税收入的工作任务,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今后,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财经纪律,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五)相关名词解释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
16、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6、“ 三公 ”经费:纳入市 级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 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