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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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18 年度)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政策内容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相应资助。二、资助方式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三、资助标准(一

2、)购置商品办公用房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商品办公用房(同一合同,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按最2高 3000 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总额最高 2000 万(首次申报资助时核算资助总额,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资助总额的 40%,第二、第三年各发放资助总额的 30%)。其中: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纳税 6000 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为3000 元/且不超过 房屋均价的 10%;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纳税 3000 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为2000 元/且不超过 房屋均价的 10%;其他情况资助标准为 1500 元/

3、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二)若 2017 年以来未享受过租赁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的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合同且租赁面积达 1000 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 3 年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 3 年每年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参照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深圳市 XX 年度房屋租 赁指导租金表 ,确定年度平均租金市场指导价;实际租金低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实际租金核算,下同)的 30%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资助;后 2 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 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 150 万。其

4、中: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 1 亿元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 3年每年最高 300 万元,后 2 年每年最高 150 万元进行补贴。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 6000 万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3 年每年最高 200 万,后 2 年每年最高 100 万元进行补贴。(三)若上市公司 2017 年来已租赁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合同且租赁面积达 1000 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 3 年以上的,5 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 3 年每年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 30%给予最高 150 万元的资助;后 2 年每年按租赁

5、市场指导价的 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 75 万。其中: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 1 亿元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 3年每年最高 150 万元,后 2 年每年最高 75 万元进行补贴。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 6000 万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 年每年最高 100 万,后 2 年每年最高 50 万元进行补贴。(四)每一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五)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 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四、申请条件(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6、格;2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43 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4 2017 年来未购买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7、不合格情况的。五、办理流程(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三)资金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或进行核准;(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5(五)区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分别对企业的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七)区专项资金领

8、导小组审定;(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六、所需材料(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 1,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按照统一模板上传);(八)企业办公用房的情况说明书(包括现阶段的使用情况,有无租赁政府政策性产业用房等内容)(加盖公章,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九)近三年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达 100 万元及以上、300 万元以下企业,提供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3 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书面承

9、诺函原件;近三年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达 300 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5 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 2,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原件扫描上传;7(十)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说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纸质版和在线提交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七

10、、时限要求区经济促进局每年安排 1-2 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 1 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八、其他事项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九、附则本操作规程由南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附件 1: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合同名称物业名称物业地址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面积( m 2)申请资助时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1、 日 申请资助时段租金合计(元)序号 支付租金时段 发票时间 发票号 发票金额金额合计说明:1、以上表格请按费用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并将附件证明材料按对应顺序整理编号;2、发票及金额信息请按照发票实际内容填写;3、每一张发票填写一行。9附件 2承诺函我公司承诺:在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 100万元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 300 万元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同时,在上述期限内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特此承诺!XXX 公司(盖章)法人签字:X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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