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共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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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一、急诊留观标准:(1) 、暂时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2) 、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3) 、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无床者。(4) 、其他需要留观者。(5) 、急诊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留观。2、 凡符合留观标准者,应由应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3、 内外科留观患者分别由急诊内外科医生负责,专科留观由专科负责处理和观察。4、 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5、 严格各项交接班制度,病情交接应在床旁进行。6、 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和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7、 留观时间视病情而定,一般17天。8、 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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