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 2017 年度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分中心:根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2017 年乡镇、街道行政审批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余审管办2017 25 号)精神,请各乡镇、街道分中心认真总结 2017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将分中心总结思路及盖上分中心印章的2017 年度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评分表(见附件 1)报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考核自评表中的自评加分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考核自评表附后,也可在余
2、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内下 载。自评表格和证明材料请以原件形式送至或寄送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综合科,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工作联系单发送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联系人:徐晓莹 联系电话:62831799 手机:15057411813 传真:62835210地址:余姚市丰山路 188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04 室、518 室。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7 年 12 月 12 日附件 12017 年度乡镇、街道公共 资 源交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评分表单位盖章: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自评依据组织领导(8 分)1.党委、政府重视,把公共资源交易
3、平台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平台建设资金和人员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2.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到位。3.将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注:组织领导的相关情况以上报的文件资料为准。)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员调动以后没有及时调整补充的扣 2 分;2.没有配备业务精通的专(兼)职分中心日常工作人员 1-2 名的扣2 分;3.分中心负责人由中层正职干部担(兼)任的不扣分,正职以下干部担(兼)任的扣 2 分,正职以上干部担(兼)任的得 2 分;4.未将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的扣 2 分。制度建设(10 分)1.各乡镇、街道按市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管理
4、制度。2.分中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上墙上网公布。1.未按市里要求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的,每缺一项扣 1 分;2.按规定未将有关规程流程上墙公布的,每缺一项扣 1 分;3.经认定,有“最多跑一次 ”政策、网上便民服务措施等制度出台的,得 1-3 分。设施建设(7 分)分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以及开评标室和信息发布场所,软硬件设施配备较好。1.没有开评标场所的扣 2 分,在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的加 1 分;2.没有固定的信息发布场所的扣2 分,在本地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加 1 分;3.在开评标场所配备投影仪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的得 2分。业务操作(30 分)1.各乡
5、镇(街道)机关内设机构与分中心配合密切,工作支持。2.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操作规范。1.未按乡镇、街道制订的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操作,招标、交易、采购工作随意性大,操作不规范,每发生一起扣 2 分;有服务对象有效投诉而受到处罚的,每起扣 3 分;2.按规定应进入市级平台进行招标的项目,分中心擅自进行招 标的,每发现 1 起扣 3 分;3.进入分中心招标的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程序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招标条件,未经批准擅自招 标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自评依据的,每起扣 2 分;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不齐全、不规范,档案没按规定整理、装订,资料管理混乱的,酌情扣分,最
6、多扣 3 分;5.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邀请招 标数量控制在总招标数量 10%以内的不扣分,邀请招标数量如超过10%控制比例的,每增 10%扣 2 分。6.未按规定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信息或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条扣1 分。工作实绩(25 分)工作上开拓创新,能按规定完成招标、交易、采购工作,群众反映分中心服务工作好,满意度高。1.有服务对象来信来电来访或网上实名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超期办结,办事效率低,经查实的,每起扣 3 分;2.按规定应进入分中心进行招标、交易、采购的项目而没有全部 进入分中心,经查实的,每起扣 3 分;3.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7、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故意违规发包的,每起扣 5 分;4.明招暗定,私下承诺的,每起扣10 分;5.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经核查属实的,每起扣 10 分。6.在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农 村产权交易类项目上有推进、有拓展,加 1-4 分。7.在农村三资管理和公共资源项目拓展上,开拓创新,对平台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加 1-3 分,在全市推广的加 5 分;8.投诉不按规定处理的每起扣 2分;9.在守约违约奖惩制度上有创新,对平台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加 1-3分,在全市推广的加 5 分。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自评依据工作配合(20 分)1.及时、准确地
8、上报各类报表、资料。2.积极配合市级平台做好其他相关工作。1.未及时向市级平台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每次扣 1 分;上报内容不准确、不齐全的每次扣 1 分;2.对市里组织的有关会议、培 训,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 1 分;3.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 4 条,每缺一条扣 1 分;每录用 1 条信息,市本级加 1 分,宁波市级加 2 分,省级以上加 3 分,同条信息按最高级录用计分,最多加 6 分;4.全年报送案例分析不少于 2 篇,少报一篇扣 1 分,每录用 1 篇加2 分;5.由宁波市组织的考评、检查 ,不合格的扣 3 分,合格以上的加 3分;6.组织镇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干部进行招标采购及
9、公共资源交易等集中培训学习的每次加 2 分,最多加 4 分;7.鼓励电子化招投标应用,电 子化应用需达到总招标数量的 50%,在此基础上,每增 10%的加 1 分,每少 10%的扣 1 分;8.全年 200 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限定投标人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比例达到90%的,加 5 分;9.建立并应用预选承包商制度的加 2 分;10.简易评审人员库建立并应用的加 2 分。注:1.各乡镇、街道应认真落实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在年底前完成自查。市 级平台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网站、电脑数据记录、 实地查访等形式进行检查,提取考核 结果。2.加分项和扣分项在基本分上加减。加分项需要提供相应的
10、证明材料;相关扣分项按实减分,最多可减至项目基本分扣完。附件 22017 年度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2017 年度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设施建设、业务操作、工作配合、工作实绩等六个方面。二、考核方法考核分值按照 100 分计,分解到各个考核项目中。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交流互评、分线测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自查自评: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 2017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按要求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自查自评。(二)交流互评:以协作网为单位,由牵头单位在 2018 年1 月 10 日前召集网内
11、成员单位会议,主要交流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同时开展互评活动,协作网联系领导及相关测评人员应参加互评会议。(三)分线测评: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实地检查、参加协作网成员单位互评会议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各乡镇、街道的 2017 年度工作实绩为考核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进行分线测评:综合线:对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测评。监管线:对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业务操作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测评。业务线:对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工作配合等情况进行测评。此项工作要求在 2018 年 1
12、月 15 日前完成。(四)综合评定: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自评、交流互评和分线测评情况,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在 2018年 1 月 20 日前综合评定各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三、结果运用考核最终得分经折算后计入 2017 年度乡镇、街道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对应的相关项目分值。四、工作要求(一)成立组织,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具体操作和协调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分设三条线:综合线、监管线和业务线。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规范操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绩。(二)思想重视,确保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要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具体人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自查自评工作,把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