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辅导员考核指标及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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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2航天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为持续助力一流研究型航天学院创建,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我院启动招聘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学生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是评定其工作业绩、评比优秀、发放津贴的主要依据,也是完善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形式,现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办法(一) 、兼职辅导员每周在聘用单位办公室工作时间不少于 2 天半,总工作时间不低于 20 小时。(二) 、兼职辅导员服务期一般为三年。兼职辅导员如需要出国交流或其他科研教学行政任务外出超过半年,则取消其兼职辅导员资格。(三) 、为了对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科学评价,我院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于每学期进行

2、一次,考核由学院评议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和个人评价情况加和而成,总评分学院评议情况50%+学生满意度测评30%+个人评价情况20%,总评分达到 90 分或以上者,考核成绩为优秀;80 分或以上者为良好;60 分或以上者为合格;6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1、学院评议情况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涵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素质教育、学生骨干培养、个人职业素养等情况,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执行评议,具体测评指标如下:- 2 -学院评议情况测评表指标 内容 测评等级加强教育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校纪校规等教育 A B C D 工作深入 深入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A B

3、C D 教育形式 教育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A B C D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效果 注重教育效果,注重学生良好习惯养成与基础道德培养 A B C D 安全稳定 开展安全与法治教育,积极防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A B C D 助困帮扶 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开展助困帮扶工作 A B C D 评奖评优 认真组织,工作细致,操作公平、公开、公正 A B C D 学生事务管理心理辅导 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及心理干预 A B C D 学风建设 组织开展学风建设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A B C D 学术活动 开展学术、科技、文化沙龙(论坛)等活动 A B C D

4、 学生素质教育 就业指导 积极开展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 A B C D 班级干部 选拔民主公正,使用充分、合理,重视指导、培养 A B C D 党员队伍 发展党员规范,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 A B C D 院级干部 熟悉学生干部,能经常与之交流、指导 A B C D 学生骨干培养作用发挥 指导学生干部和骨干作用发挥。 A B C D 思想道德 思想品德、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A B C D 工作能力 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创新 A B C D 敬业态度 奉献精神、工作态度、服务意识 A B C D 个人职业素养工作实绩 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工作成效 A B C D (1

5、) 、指标权重:思想政治教育(20%) 、学生事务管理(20%) 、学生素质教育(20%) 、学生骨干培养(20%) 、个人职业素养(20%) 。(2) 、计分标准:A优秀计 100 分、B良好计 80 分、C一般计 60 分、D差计 0 分,学院评议情况得分由各项加权计分而成。2、学生满意度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参加考评的兼职辅导员组织学生到现场参加测- 3 -评,人数占其所带学生总数的 80%以上,具体流程为:辅导员向学生进行工作述职后学生现场进行评价,工作人员回收选票统计结果,测评表格如下:航天学院兼职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表A满意 B较为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计分标准:A满意计 100 分

6、、B 较为满意计 80 分、C一般计60 分、D不满意计 0 分。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有效测评票总得分/参与测评学生总人数。3、学生兼职辅导员个人评价情况学生兼职辅导员个人评价情况根据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手册、谈话记录等进行评定,对应考核结果的“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计分标准:优秀计 100 分、良好计 80 分、一般计60 分、较差计 0 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监督执行考核情况。二、待遇与激励(一) 、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兼职辅导员经学院推荐可参评校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称号或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称号。(二) 、经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由学院提出批评,限期改正。经考核

7、二次不合格者,解除聘任,由学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本人。班级出现重大事故、恶性事件并产生严重后果,扣除学生兼职辅导员当月岗位津贴,并视为考核不合格。(三)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学校设立兼职辅导员专项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0 元(按 12 个月发放) ,在此基础上学院根据兼职辅导员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绩效提供每月 1000 元- 4 -的津贴。学校提供宿舍,免交住宿费用,鼓励兼职辅导员入住所指导学生的公寓。(四) 、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兼职辅导员学院将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在聘任期间表现突出,且有意愿聘任学校专职辅导员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聘期结束后参加当年度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执行期限此办法自二 O 一五年十二月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院,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结果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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