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说明因日常养护工作需要,需零星采购一批日常维修养护建筑材料,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水泥、河沙、碎石及石粉日常养护建筑材料采购项目诚邀有意承包该项目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 项目概况及要求: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水泥、河沙、碎石及石粉日常养护建筑材料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片区3.招标内容:建筑材料相关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4.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89,250.00)5.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100%投标费率不能超过本金额,否则当无效标书处理。6
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7.交货期:分多次供货 ,采购方每次提出供(提)货通知,供应商要 48 小时内根据采购方的需求货物数量完成供货。供货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在此期间材料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予以调整。8.质量要求:合格。9.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2个日历月(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二、 投标资质: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
3、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与“建筑材料”的生产或销售有关。三、 评标办法:1.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取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替补候选人。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排名第一的情况,将邀请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
4、行重新报价,但这些供应商重新报价的价格不允许高于其前一次报价价格。以此类推,直至出现唯一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最低为止。2.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排列顺序确定排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 投标须知: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2.合同价:总价包干,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亦不因后续
5、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市场物价的浮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价的变化而得到调整。合同总价应当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 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弃权;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中标费率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费率。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并完全接受,否则无权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须以书面(见附录二)形式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表示认可。5.乙方不得将其服务内容以任
6、何形式分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6.为体现招标的公平性,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管理人员的家属所在的企业须回避,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否则在投标阶段和中标阶段,招标人都有权取消其资格,并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五、付款方式分多次供货,每次供货完成及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及货物签收单(表)以国库支付方式支付当次货款。六、投标文件组成1. 资格函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包装在一个包装内,无须密封)。a) 法定代表人证明。b) 法人授权委托书。c) 投标承诺书(按附件四格式填写)。d)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机读档
7、案资料或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 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a) 投标函(按附件五格式填写)。3. 投标文件封面请按附件一的格式填写,注意注明正本与副本,并进行密封包装。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投标)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 34 号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会议室八、开标、评标1. 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书后,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公开开启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最低价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九、签订
8、合同1. 中标人须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否则当放弃本次中标权利。2. 招标人、中标人若无法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签订承包合同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解决。十、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 34 号联系人:侯耿忠 联系电话:0756-8679980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水泥、河沙、碎石及石粉日常养护建筑材料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一、采购内容如下: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综合单价 (元) 预估价(元) 送往地点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9、32.5 吨 30 410 12300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湾片区)河沙 中粗砂 m 160 155 24800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湾片区)碎石 510mm m 15 110 1650 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湾片区碎石 10-30mm m 20 125 2500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湾片区)石粉 m 800 60 48000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湾片区)合 计 89250以上材料综合单价取值依据:2016 年 1-12 月份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最高值。二、交货期及验收标准1.交货期:分多次供货 ,采购方每次提出供(提)货通知,供应商要 48 小时内根据采购方的需求货物数量完成供货。供货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至2018 年 1 月 31 日止,在此期间材料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予以调整。2.验收标准:交货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依据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并且提交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3.验收时间:包括在交货期内。4.验收方法:甲方组织统一验收。三、报价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货物、交通、保险、装卸、计量、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在供货期间,投报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5、付款方式分多次供货(三次或以上),每次供货完成及验收合格
11、后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及货物签收单(表)以国库支付方式支付当次货款。结算方式:采购人发布的该货物的综合单价当批次采购数量中标费率六、违约责任(1)中标人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有权将全部货物作退货处理、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中标人经济赔偿责任;(2)中标人所交货物的数量、规格、参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负责调换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3)中标人全部或部分逾期(逾期交货原因包括因中标人所交货物的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调换而造成时间延误的)交货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
12、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除采购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制定。附件一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投 标 文 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 应 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二报价函致: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市政维修站依据贵方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1. 资格性文件:a)报价函。b)法定代表人证明。c)法人授权委托书。d)投标承诺书。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经济标书:a)投标函。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2.报价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