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1、投资方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上报管委会办公室;2、管委会办公室转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办理意见,批转项目科;3、项目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环保情况、产出效益以及安排社会就业、项目建设计划进度等内容,按照分管领导办理意见,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填写项目审核意见单报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4、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督促投资方与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未通过的项目及时通知投资方。5、办公室填写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转投资方、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土管分局和物业科。6、投资方持入园协议和相关资料分别到发改、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7、规划建设分局根据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和投资方有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出具用地红线图,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8、投资方持“一书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