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绪论第1节 讯问学的研究对象侦查讯问概念:是指在刑事诉讼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以获取其真实供述和辩解的一项侦查活动。换句话说,是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有策略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法律性对话。主体:公安、国安、检察、监狱、军保、海关缉私犯罪侦查机关的讯问人员法规:刑诉法、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形式:言词;目的:查明案件真相;效果:获取供述和辩解、教育我国公安预审制度考察:1. 立法设定公安预审是侦查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刑诉法3、114条。2. 侦审分立状态下预审的具有多重职责和作用,讯问相对专业化、继续侦查,完善取证形式、类似于司法审查功能。 3.侦审合一后对侦查讯问的消极影响:侦查工作局限于就案办案的状态,深挖犯罪的力度减弱。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过程中其内部监督机制大大减弱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多头”送检局面。案件材料复杂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