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温 州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采购磋 商 文 件项 目 编 号 : WZHX2018-12-555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财 务 年 度 审 计 事 务 所 (2018)( 重 )采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磋 商采 购 人 : 温 州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温 州 市 华 信 采 购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2二 一 八 年 十 二 月目 录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一、说 明 .5二、谈 判 文 件 .5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五、磋商和评审 .9六、授予合同 .11第三
2、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4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14二、审计事项与审计目标 .14(三)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 .15(四)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15三、审计完成时间和报告内容 .15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6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6六、审计服务费及付费时间 .17七、审计报告的要求 .17八、审计工作评价 .19九、违约责任 .19十、约定书的效力 .20第四部分 附件 .21附件一 磋商函 .21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22附件三 详细分项报价表 .23资格证明文件 .25附件六 .30项目认知及审计策略 .30附件七 .3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313附件八 .32内
3、部质量控制制度 .32附件九 .33售后服务承诺 .33附件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34附件十一 .35项目组工作人员一览表 .35附件十二-1 .36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36附件十二-2 .37注册会计师人员一览表 .37附件十三 .38业绩 .38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9一、简述 .39二、审计范围 .40三、审计事项与审计目标 .40四、审计完成时间和报告内容 .41五、进场时间要求 .41六、审计人员配备要求。 .41七、审计报告要求 .42八、审计工作评价 .44九、售后服务 .44十、其他事项 .44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和方法 .45注:磋商文件中加粗条款
4、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公司: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采购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2018)(重)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投标。1 项 目 编 号 :WZHX2018-12-5552 项 目 名 称 :采购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2018)(重)3 采 购 内 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4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5、: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2:30-5:30)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转账)户名: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 11954000000323097开户行: 华夏银行黎明支行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 09:30分整;递交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7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 09:30分整;开标地点:温州市东游
6、路东游大厦 1505室。8 采 购 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 1505室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传真:0577-88899066/0577-88899629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2018 年 12月 11日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说 明1. 本次采购是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的。2. 合格供应商:2.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2 须为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合
7、伙企业等)的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财政部门审批发放)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执业期间无重大违规行为;2.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3. 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见附件七- 1) 。4.磋商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
8、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磋商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磋商的,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二、谈 判 文 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澄清6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函件为准)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磋商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
9、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 磋商文件的修改3.1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未提供回复的均视为已确认收到(下同)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10、,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3.1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1) 磋商函 (附件一)(2)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3) 详细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4)偏离表 (附件四)(5)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执业证书、资信证明文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审计服务承诺书(6)项目认知及审计策略 (附
11、件六)7(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附件七)(8)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附件八)(9)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九)(10)拟派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附件十)(11) 项目组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十一)(12)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附件十二-1)11)注册会计师人员一览表 (附件十二-2)12)业绩 (附件十三)1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3.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4 投标报价4.1 投标报价是指完成审计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 、招
12、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4.2 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详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4.3 本次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4.4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4.5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6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5 磋商保证金
13、 5.1 供应商须提供由其开户银行账户汇出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投标。磋商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 11954000000323097开户行: 华夏银行黎明支行5.2 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截止前按要求提供上述保证金,并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开取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依据并于投标时递交。85.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
14、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经采购人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5)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经磋商小组或相关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6 磋商响应有效期6.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6.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
15、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供应商应提供一式四份的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7.3 每份磋商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日期等” 。 7.4 磋商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5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
16、才有效。7.6 磋商响应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不被接收。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供应商必须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副本共一式四份。封口处贴上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8.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9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磋商保证金收据
1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如 因 故 推 迟 磋 商 响 应 截 止 时 间 和 开 标 时 间 ,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供 应 商 。 在这 种 情 况 下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和 供 应 商 的 权 利 、 义 务 将 受 到 新 的 时 间 约 束 。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送达到招标采购
18、单位。2.2 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 若供应商以传真或电讯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随后必须有供应商代表签署的补充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4) 以电讯形式或邮寄方式进
19、行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1 磋商小组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会场秩序,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3 磋商3.1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评标室进行评审。磋商前,首先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磋商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启。3.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审查。依据
2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会对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格证明文件及磋商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磋商小组来确定。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21、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承诺)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 在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及要求或被磋商小组认定其投标技术方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