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交通事故类案同判专题分析”项目采 购 文 件采购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编号:ZFCG-T2018006 号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2采购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第三部分 特别提示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A 说明和释义B 招标文件说明C 投标文件的编写和说明D 投标文件的递交E 开标和谈判F 授予合同第五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第六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一)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二)3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受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交通事故类案同判专题分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
2、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交通事故类案同判专题分析(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为大数据分析项目,从上级单位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抽取全国法院2012年至2017年160余万份交通事故案件数据信息,建立数据模型,开展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全国法院掌握审判动态、进行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四)预算金额:15 万元;最高限价:15 万元(五)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付(六)交付(服务、施工)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七)进口产品:不允许。(八)分包:不允许。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支持监
3、狱企业发 展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 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4(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1、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4、市)“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二)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 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代理机构:许昌
5、市政府采购中心5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二)采购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999658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6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一、项目概况最高人民法院每年要提出全国法院调查研究课题,并选择若干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上级法院也会通过下发重点调研课题和组织专题调研等活动,加强对下级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发挥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整体优势。本项目为配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大数据分析,从上级单位大数据管理平台抽取2012 年 1 月
6、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之间全国范围内生效的 160 余万份交通事故案件数据信息,建立数据模型,开展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全国法院掌握审判动态、进行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二、项目需求专题研究要求本项目以全国公开裁判文书和许昌汇集的大数据资源为基础,通过数据挖掘、建模分析等信息化辅助技术,开展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服务旨在依托于海量审判数据及裁判文书数据进行有价值信息的提取及挖掘工作,从而服务于审判工作指导、管理创新、司法改革等管理和决策活动。1、选定研究专题。以问题为导向,依照法律框架选择研究专题,并与后续专题形成关联体系。2、确定研究分析逻辑。从当前审判业务、司法研
7、究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出发,聚焦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定分析框架、要点和维度,构建从实证到法律周延的分析逻辑。3、数据抽取和建模。以案件数据、文书数据为主体,由专业法律人员完成数据提取,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质量。基于抽取的数据资源和分析逻辑,建立数据挖掘和分析模型。4、研究成果呈现。通过图文并茂的可视化形式可以将专题分析的价值观点通过直观的方式传递给阅读者。通过业务及法学专家审核研究报告成果,进一步调整和修改后完成报告的上线。7实施要求1、投标人负责专题研究分析工作并完成分析报告的交付,采购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专题研究调研,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对投标人提交物进行评审和验收。2、本项目由投标人组建
8、项目团队,在采购人配合下进行。投标人需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派出相应专业人员参与项目。3、投标人的项目团队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投标人人员责任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或人员受伤害,投标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4、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所涉及的相关技术环境和工具产品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在专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调研费用、专家支持费用、打印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服务标准投标人应具备数据统计分析类似业务能力或软件开发应用能力,投标人应按照基于电子卷
9、宗的审判支持应用技术要求(FYB/T52016-2017)、民事案由业务规范(FYB/T12002-2016)、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二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数据动态更新要求(FYB/T51101.2-2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应开发接口或建立数据模型,以便数据方便从数据平台倒出,快速生成专题分析报告。三、其它要求1、招标文件中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对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本项目必不可少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给予实现,否则为无效投标。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文件中须有
10、详细的实施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加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加的视为不允许负偏离。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与其它协作单位所产生的费用等)。7、预算金额:15 万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88、付款方式(不响应者为无效投标)项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评审后支付100%。9、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1)本项目专题分析报告须通
11、过审判业务和法学专家审核,以论文和 PPT 两种方式通过专家组评审;(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9第三部分 特别提示1、资格性审查要求1.1 按照“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1.2 供应商信用信息1.2.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资格性审查结束。1.2.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12、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1.2.3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2、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2018年1月29日14:00时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询问和澄清(并同时电话通知中心项目联系
13、人)或者提出书面形式质疑,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可能会出现变更信息,请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5.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3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要求的;5.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6属于招标文件“其它要求”中无效投标条款情形的;105.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成交人在接到采购单位发放的成
14、交通知时,须向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最后总报价及最后分项报价(如果项目需求中有分项的话)一览表电子档,并同时通知评标部,联系电话:0374-2116086,邮箱: 。7、成交人在向采购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其它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8、请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最后总报价及最后分项(如果项目需求中有分项的话)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限时 10 分钟,如未按时报价者以第一轮报价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
15、府采购活动。10、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如果成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11、谈判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12、采购单位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单位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开标、评标过程实施监督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对评标过程实施监督的须进入五楼电子监督室),且不得超过 2 人。13、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14、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均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15、投标文件(一)没有明确要求是复印件的均为原件。16、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区别成交与否,按不同时序由银行按来款途径退还原账户。16.1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交易见证部电话:0374-2968027)16.2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向交易见证部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交易见证部电话:0374-2968027)1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