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8DZB075号招 标 人: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3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第六章 图纸 .3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1第一章 招标公告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 招标公告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的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
2、现委托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2、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8DZB075号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4、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建筑面积 675.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加财政资金,已落实8、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高庄乡9、工期要求:120 日10、质量要求:合格11、进场施工条件:具备12、市场预测价:118.44456 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
3、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5年-2017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之后的)。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2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4、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投标报名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 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
5、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3、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0月 24 日8:30时至2018年 10 月 30 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 月24 日8:30时至2018年 10 月 30 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
6、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 300 元/ 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3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9:00 时。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
7、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 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 CA 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 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县市高庄乡第二
8、初级中学地 址:辉县市高庄乡联系人:侯丙军 电 话:13781992461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易元国际 B座 525联系人:魏永伟 电 话:18530248777监督部门:辉县市建设局电 话:0373-62560302018年 10月 23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地址:辉县市高庄乡联系人:侯丙军电话:13781992461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易元国际 B座 525联系人:魏永伟电话:18530
9、2487771.1.4 项目名称 辉县市高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1.1.5 建设地点 辉县市高庄乡1.2.1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加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分包 不允许1.11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或补充文件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10、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2.2.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2.2.4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 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行账号:3134 9887 3807地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账号:410
11、738010120003901002013(注:以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为准。)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之后的)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12、列 内 容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 2015年 1月 1日起至今3.6 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 格式)1 份(U盘介质),密封提交。(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单
13、位 CA 证书生成投标文件。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 CA 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CA 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2、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装订成册。3.6.4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 5 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 1 份。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4.1.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未加密的电子投
14、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4.2.3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递交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15、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7.3.1 履约担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与招标人联系,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中标价的 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118.44456 万元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 CA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即时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无效。10.3 评标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项目招标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公告发布的统一
16、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10.4 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20%,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合同价款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合同价款的 70%;依据相关部门竣工评审结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余款。10.5 监督部门:辉县市建设局 电话:0373-625603010.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由中标单位支付,并根据市场情况收取。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7、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