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城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0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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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 2012-2030)第二部分 图纸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 2012-2030)第一部分 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 .2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结构布局 .3第四章 防灾避险绿地分类规划 .4第一节 防灾 公园 .4第二节 临时避险绿地 .5第三节 紧急避险绿地 .6第四节 隔离缓冲绿带 .7第五节 绿色疏散通道 .7第五章 植物材料规划 .8第六章 防灾设施规划 .9第一节 防灾绿地设施种类 .9第二节 园路、广场等 .9第三节 水相关设施 .11第四节 应急厕所 .13第五节 信息相关设施 .15第六节 应急发电、

2、照明设备 .15第七节 储备仓库 .16第八节 管理事务所 .17第九节 具有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一般设施 .18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 .18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21第九章 附 则 .21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的防灾避险功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避险能力,落实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和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30) 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 (以下称“本规划” ) 。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

3、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8)3、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 (2006-2020)4、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7、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6、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 21734 2008)7、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8、 城市防洪标准9、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AQ/T9001-2006)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11、 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 (建城2008171 号)12、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

4、2030) 13、 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30) 14、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编制任务书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划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逃生第一、生命至上、灾害面前人人平等” 的理念,在充分考虑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各类防灾避险绿地。第四条 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2、安全选址的原则 3、平灾结合的原则4、均衡布置的原则5、安全性的原则6、快速通达的原则第五条 规划目的本规划针对郴州市中心城区 105 平方公里内的防灾避险场所进行科学选址与系统构建,进而完善相应配套支撑,使城市建设与防灾保障保持协调,将城

5、市绿地系统打造成一个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有效防御、改善和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第六条 规划范围、期限与人口规模1、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即东、西城区,建设用地面积 105 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近期为 2012 年-2015 年;中期为 2016 年2020 年;远期为 2021 年-2030 年。3、人口规模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2按照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确定,即近期(2012-2015 年)人口 65 万;中期(2016-2020 年)人口 75 万;远期(2021-2030

6、 年)人口 100 万。第七条 本规划是指导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建设的法定依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第八条 本规划文本中 黑体字条文是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建设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第九条 规划目标防灾避险绿地总体规划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将防灾避险规划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 “防灾公园” 、 “临时避险绿地” 、“紧急避险绿地”是防灾避险绿地总体规划建设的重点。规

7、划防灾避险绿地总面积 614.84ha,其中有效避险总面积 368.90ha。1、近期目标近期 2012-2015 年,以灾害的防御为主要目的,初步构建防灾生活圈,防灾避险绿地种植防火植被,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近期完成 294.65ha 的防灾避险绿地,有效防灾避险面积为 176.79ha,达到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2.72。其中,防灾公园与临时避险面积达到 229.22ha,有效防灾面积为 137.53ha,满足近期 65 万居民的避险要求,有效防灾面积达到 2.12/人。2、中期目标中期 2016-2020 年,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强化抗震安全性,对地质结构、活动的特性等制定建筑物耐震、防火规定

8、以及开发限制条件等。防止火灾扩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期完成 454.61ha 的防灾避险绿地,有效防灾避险面积为 272.77ha,达到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2.72。其中,防灾公园与临时避险面积达到 257.94ha,有效防灾面积为 154.77ha。满足中期 75 万居民的避险要求,有效防灾面积达到 2.06/人。3、远期目标2021-2030 年,加强区域性防灾应急协调工作,强化城市总体救援疏散能力,以城乡稳定和谐为前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安全城市”的建设标准实现现代化城市的目标。在中期基础上完成 614.84ha 防灾避险绿地,有效防灾避险面积为 368.90ha,达到人均避难场

9、所用地不小于 3.7。其中,防灾公园与临时避险面积达到 483.22ha,有效防灾面积达到 289.93ha,满足远期 100 万居民的防灾要求,有效防灾面积达到 2.9/人。第十条 规划指标依据城市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对绿地进行防灾避险功能布局,并满足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要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编号 公园类型、规模、服务半径 布局要求 主要功能数量 2025 万人/座规模 不小于 5ha1 防灾公园服务半径 不大于 5000m1.防灾避险的终点,2.抗震救灾指挥和医疗中心,3.抢险救灾部队的营地,4.外援人员休息地,5.灾后重建完成前得长期避难所

10、。1.规模 不小于 2ha2 临时避险绿地 服务半径 不大于 1500m1.防灾避险的中转点,2.灾害时人们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救援的重要场所。3.抢险救灾部队的营地。规模 不小于 10003 紧急避险绿地 服务半径 300-500 m临时安全避难点,2.灾害发生 3min 内人员寻求紧急躲避的场所。4 绿色疏散通道 根据人员数量确定 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道路宽度应不低于 4m 1.灾时通向公园的逃生通道,2.公园间的连接通道,3.内部疏散通道和外部救援通道。第十一条 规划控制1、 总体控制通过科学分析与客观评价,准确把握郴州市面临的主要城市灾害和事件,针对其风险威胁的特点、影响范围及

11、程度,结合城市规模与形态的发展,部署防灾应急工作,制定避难场所的用地选址与配套建设方案。2、用地控制严格控制选定的避难场所用地,避难场所选用的绿地、广场应保持必要的通达性和平整度,切实维护居住用地、体育用地、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3中小学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及其他用地中的空旷场地。严格控制用地的强制性内容,按程序实施调整,不得轻易变更。3、空间控制重视空间形态的层次控制,对避难场所内部的建筑高度、沿避难场所周边的建筑高度与建筑退后以及救援与避难通道的高宽比严格执行相应的限制要求。4、配套控制重视配套体系的系统控制,既要针对防灾避难建立系统化的管理运作机制,保障落

12、实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储运等多个环节,明确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具体内容并加以妥善保护;又要针对避难场所本身建立标准化的标识体系,便于场所的识别与使用,并按相应等级配置必要避难设施,确保内容完善。第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结构布局第十二条 城市防灾避难空间构成城区整体形成“ 点、线、面 ”相结合的防灾避险绿地网络结构,强化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点”:指各个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灾害发生时较先到达的避难场所,分布广泛。“线”:指各条绿色疏散通道,联系防灾避险绿地、疏散人口和运送救灾物质的通道,两侧布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面”:指防灾公园,服务范围最广,设施最为完善,在每个防灾分区中均有布

13、点。第十三条 防灾分区防灾分区是指根据郴州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人口分布和建设现状,结合灾害发生的环境条件,把郴州市划分成“一区六片”的防护空间格局,“一区”:按郴州市城市区划,将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规划一个防护区。“六片”:以城市空间结构和人口规模为基础,分别划为旧城、城前岭、槐树下、白水、东河、西河 6 个防灾分区。各防灾分区重点一览表名称 主要功能 面积(ha) 人口 (万人) 防灾重点 备注旧城片区 居住、商业、行政 563.8 19 水灾、火灾、坍塌、滑坡 现状建设城前岭片区 居住、商业、行政 467.4 18 泥石流、滑坡 现状建设槐树下片区 居住、交通、物流 502.1 1

14、9 水灾、坍塌、滑坡、 现状建设白水片区 居住、教育、体育 496.4 17 泥石流、滑坡 规划建设东河片区 居住、工业 439.7 14 水灾、火灾、滑坡 规划建设西河片区 居住、工业 210.5 13 火灾、滑坡 规划建设合计 2679.9 100第十四条 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布局以建立“防地质灾害为主,专项防灾结合” 的防灾避险绿地体系为宜,保障城市一定比例人口的疏散避难需要,把城区防灾绿地划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规划五大类。规划防灾避险绿地总面积614.84ha,其中有效避险总面积 368.90ha。(1)防灾公园规划防灾公园共有 6 处,总面积

15、 102.21ha,其中有效避险面积 61.33ha。(2)临时避险绿地规划临时避险绿地共 22 处,总面积 381.01ha,其中有效避险面积 228.61ha。(3) 紧急避险绿地规划紧急避险绿地 146 处,共 131.62ha,其中有效避险面积为 78.97ha。(4)隔离缓冲绿带隔离缓冲绿带总面积为 499.62ha。主要分布在东城区有色工业园区以及临近加油加气站、化工厂等危险品地段的防护绿带。(5)绿色疏散通道规划绿色疏散通道包括避难通道和救灾通道两个部分。规划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防止城市居民避灾地、城市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发

16、生;避难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道。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避难道路的通畅和防灾避险绿地的可达性,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4规划控制主要疏散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 7m,疏散次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 4m,防灾公园内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 4m。控制沿路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 510m,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 1520m。规划利用城市主干道,郴州大道、青年大道、香雪大道、南岭大道、国庆路、人民路、郴江路、相山大道、增湖路、槐万路、林邑大道、塘溪大道、东河西路等各个方向的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为救灾通道的骨架路网,与城市外围的 107 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厦蓉

17、高速、许资公路、良马公路等环射型高速公路网及主要公路形成内外救灾通道网,形成主要公路、快速路共14 个对外出口,重点控制 8 个对外高速公路立交,作为城市救灾通道对外出口。 规划主要救灾通道的红线两侧,种植树材坚实、不易断裂的乔木,救灾干道规划控制有效宽度不小于 15m,保证发生灾害时安全、通畅,高架路不宜作为救灾干道。第十五条 城市防灾重点地区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将郴州市城区的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列为防灾重点地区。(1)居住区应利用社区游园、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与中小学等配套设施建设避难场所,开展防灾避险工作,落实建筑群体的通风、朝向、抗震、防火等设计要求。(2)商业区应利用城市广场、绿地等城

18、市开敞空间,结合社会停车场、交通枢纽、地下空间与步行系统进行避难场所布局,考虑设置防灾据点,突出强化建筑物抗震、防火等项防灾设计要求。主要商业区域为火车站、中皇城、罗家井和五岭大市场的四大商圈。(3)工业区应对保障城市的工业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水厂、电站、气站作出妥善控制,尽量避开灾害隐患与潜伏地区,分隔隐蔽,分散配置;加强危险品生产企业和储运仓库的管理,远离居住区和商业区;加大地下空间的利用,确保核心部门的运行。(4)重点防治城区段的五条河流,加快建设好河岸沿线防护绿地,建设好各区段泄洪设施、上游防洪调节水库、滞洪区等防洪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快对同心河、西河、东河的整治工作,完善防洪排涝

19、体系,有效保障河岸两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第四章 防灾避险绿地分类规划第一节 防灾公园第十六条 防灾公园防灾公园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的避灾生活场所、救灾指挥中心和救援、恢复建设等的活动基地。防灾公园应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须具备完善的避灾、救援设施和物资储备。第十七条 规划要点1、选址防灾公园应交通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周边空旷,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2、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不应低于 5 公顷,须与两条

20、及以上救援疏散通道相连。绿地应为开敞式,应考虑避险需求,有效避险面积不宜小于绿地总面积的 60%。人均有效避险面积 12,周边应设置防火安全带,宽度应宽于 25m,且园内应划分区块,区块之间应设防火安全带。如果中心避险绿地周围有木制建筑物群且风速较大,应当加宽防火安全带。3、出入口设置不少于两个双向快速交通出入口,并应设置应急备用出入口。出入口布置相应的设施,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4、防灾功能分区防灾公园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区,救灾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避灾与灾后重建生活营地、临时医疗区、对外交通区(停车场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 。5、设施(1)基础设施1)供水水源:须与城市供水

21、管网相连并设有独立的供水设施如地下水井或封闭式蓄水池。保证饮用水 3 升/人天。2)排水: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5应设置独立的排污系统,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医疗卫生污水、应急厕所污水应进行收集外运集中处理。3)供电:应采用双电源供电,配备有便携式发电机组,并储备有备用燃料。4)通信:须设置固定电话,并应设置移动通信设施,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绿地。宜配备卫星无线通讯设施(一般通讯中断后的紧急通讯系统) 。设置广播系统,配备监控系统。(2)救灾机构及占地要求 1)救灾指挥中心:功能:统筹指挥整个救灾行动,指挥救援和安置,对救援人员进行调度。配置监控广播系统,固定

22、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救灾指挥中心与城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畅通。建筑面积宜大于 200 ,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室外空地(搭建帐篷)不小于 500 。布局原则:靠近服务性出入口,便于交通组织和信息传递等。2)应急服务中心:功能:主要为本避险绿地服务,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物资收集与分配。占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布局原则:靠近服务性出入口,便于组织和协调。3)医疗救护中心:平时为开敞空间、在灾时能搭建医疗帐篷迅速转为医疗救护中心。功能:收治、救助伤员,及时转运伤病员。占地:按 2050 个床位设置

23、,占地面积应不小于 1600。布局原则: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伤员和药品的运输。4)集散场地:应设置一处面积大于 500的集散场地,作为人员集散,临时停车,物资运输,宜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设置在一起。(3)物资储备应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设置通信设施。物资仓库应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物资输送。人均物资需求按 15kg/人.天计算,每吨物资占地面积按 1.25计算。(4)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1)内部道路:尽量实现环路,便于人员疏散。2)自备水源(水井或封闭式蓄水池等):应有明确的标识。3)应急直升机停机坪:面积为 4050, 以草坪及低矮灌木为主,周边不

24、得有高大乔木。宜设于集散场地内。4)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须悬挂应急避险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5)公厕:固定公厕:由于大部分防灾公园修建在先,修建时并未按照防灾绿地要求布置相应防灾设施,原按每 1000 人设置一处公厕,本次规划按 10000 人设置一处公厕,以避险布置过于密集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卫生,规划每处公厕占地不小于 37.25,按 20个坑位计算。临时公厕:平时预留空间和管道接口,灾时通过简单搭建即可使用。按防灾避险容量,每 500 人设置一处。6)消火栓:须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120m。7)公用固定电话:应备有不少于 3 部

25、固定电话。第十八条 规划内容规划防灾公园共有 6 处,总面积 102.21ha,有效避险面积 61.33ha。第二节 临时避险绿地第十九条 临时避险绿地临时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短时期(数天至数周)的避灾生活和救援等活动的绿地。临时避险绿地应靠近居住区或人口稠密的商业区、办公区,具备应急避灾设施、提供临时救灾物资。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6第二十条 规划要点1、 选址临时避险绿地应交通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周边空旷,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

26、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2、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按表一要求设置。须与两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7m。绿地应为开敞式,有效避险面积不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 60%。绿地周边须设置防火隔离带,不应小于 15m。3、出入口设置应不少于两个双向交通出入口,应与集散场地相连。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4、防灾功能分区临时避险绿地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区:管理与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临时避险空间(含临时医疗点) 、对外交通区(救援用车停车场) 。5、设施(1)市政基础设施1)供水水源:须与城市供水管网相连,或设置地下水井、封闭式蓄水池。

27、供水指标:保证饮用水不低于 3L/人天。2)排水各临时避险绿地应与城市污水管网相接。 移动式厕所应有独立的排污系统,或污水收集外运集中处理。3)供电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有条件可以配备有便携式发电机组,并储备有燃料。4)通信临时避险绿地应接入城市通讯线路。宜设置移动通信设施,避险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绿地,并设置广播系统。(2)建设机构及占地要求 1)应急供水站:主要用作饮用水发放,占地 30-50左右;2)应急服务中心:主要为临时避险绿地服务,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物资收集与分配,与外界取得联系等功能;占地应不小于 50,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3)医疗救护与防疫

28、点:对受伤灾民进行简单处理包扎,提供基本的医疗救护,组织将伤员转治医疗服务中心,并负责避险绿地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瘟疫的传播;占地应不小于 100。医疗服务中心利用就近医院解决。4)集散场地应不小于 200,作为临时停车,人员集散;(3)物资储备库宜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储备库。人均物资需求按 15kg/人.天计算,每吨物资占地面积按 1.25计算。(4)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1)公厕:宜以固定公厕为主,临时公厕作补充。固定公厕一座/10000 人,临时公厕一座/500 人,临时公厕的粪便可即时打包转运处理。2)饮水点:应设于上风口和棚宿区的下方位位置,宜按 100 人设置一个水龙头,200 人设置一处饮

29、水点。饮水点之间距离不宜大于 500m。3)消火栓:每个临时避险绿地都须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120m。4)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悬挂应急避险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第二十一条 规划内容规划临时避险绿地共有 22 处,总面积 381.01ha,有效防灾面积为 228.61ha。第三节 紧急避险绿地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文本7第二十二条 紧急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居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35 分钟内)到达的避险绿地,满足短暂时间的避灾需求。第二十三条 规划要点1、选址紧急避险绿地应交通便利,无泥石

30、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2、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按表一要求设置。应与一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双向交通出入口,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5m。绿地应为开敞式建设,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围墙。绿地内建设应考虑避险需求,建构筑物和水体的设置不应过多,应有效避险面积不小于绿地总面积的 60%。绿地周边若存在潜在火灾源,应设置防火隔离带,宽度应宽于 10m。3、防灾功能分区临时避险绿地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

31、功能区:管理区、紧急避险空间。4、设施(1)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供水、排水、供电及通讯管线均应与城市市政管线相接,应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场地,可设置广播系统。(2)集散场地占地要求 集散场地不宜小于 200,作为临时停车、人员集散;(3)物资储备临时避险绿地不单独配备仓库。(4)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1)消火栓:紧急避险绿地要求都须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宜超过 120m。2)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悬挂的应急避险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示意图。第二十四条 规划内容规划紧急避险绿地共有 146 处,总面积 131.62ha。第四节 隔离缓冲绿带第二十五条 隔离缓冲绿

32、带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第二十六条 规划内容隔离缓冲绿带总面积为 499.62ha。主要分布在东城区有色工业园区以及临近加油加气站、化工厂等危险品地段。规划在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各类工业用地与生活配套区之间,利用现有东河、西河两侧和山体林地,设置防护林地,使工业区和生活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 30m;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的工厂与居住用地之间控制不小于 50m 的防护林;下湄桥污水处理厂、石虎铺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宽 50100m 防护绿带;加油加气站、化工厂等危险品周源周边按 10-20m 防护绿带控制;同心河、东河、西河为重点防洪区,河岸沿线按 10-20m 防护绿带控制。第五节 绿色疏散通道第二十七条 绿色疏散通道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第二十八条 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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