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 )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的含义包括:()法象征着公正、正直、普遍、统一,是一种规范、规则、常规、模范、秩序。()法具有公平的意义,是公平断讼的标准和基础。()法是刑,是惩罚性的,是以刑罚为后盾的。2 法律的概念(1)法律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法律规范具有高度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的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所谓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所谓法的认可,是指国家对既
2、存的行为规则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3)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违法行为得不到惩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得不到贯彻和保障。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其它社会规范也有强制力,但不具有国家性,这是法律的一个显著特点。(4)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社会规范。国家政权由统治阶级掌握,因此法首先和主要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及其简单的相加马克思 法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的恣意横行 (5)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体现执政阶级意志,但执政阶级意志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执政阶级生活其中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物质关系的反映。因此法便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 你们的观念本身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 ,正像你们的法只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 ,这种意志的实质特征和方向是由你们这个阶级存在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 ,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 ,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 ,相反它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