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宽甸镇抗旱工作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抗旱工作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镇防讯抗旱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量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灾害。防御干旱灾害是指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采取
2、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防旱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1.3 工作原则抗旱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抗旱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抗旱2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 自然地理及水资源概况2.1 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镇位于宽甸县城中心部。总面积 13.4km2,其中耕地面积 6000 亩;全镇所辖 4 行政村,24 个自然屯、组;总户数29800 户,其中农业户 3800 户,非农业户 26000 户
3、;总人口100000 人,其中农业人口 12000、非农业人口 88000 人。 2.2 旱灾概况旱灾对我镇辖区农业生产有一定威胁,旱情为近几年少见,干旱持续时间较长。2.3 抗旱工程概况目前全镇现 6 条水系穿城而过,即东滨河,西滨河、虎沟河,麻线沟河、汤梨沟河、弹药库河。都属于晴天干旱,雨季成河,大多数都是属于取地下水,打深井来保障人民生活用水,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调配能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基本保障了地区各部门用水要求。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宽甸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详见附表)3宽甸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分 工 姓 名 职 务 电 话总指挥 刘维明 镇 长
4、 13898533337周云清 副镇长 13941513515副总指挥于 明 武装部长 13504151811刘岩峰 水利站长 13841510724李宏远 综合办主任 15941583300吴景利 财政所长 13604153256华 军 交通助理 13842558866刘丽英 民政助理 13842503130刘文静 土地助理 15941552586王 军 社区办主任 13614255727聂俊红 人事助理 13470055133孔祥峰 农技中心主任 13604957984姜盈利 统计助理 15141576485徐志红 经管站站长 13842553163杨如松 中心校校长 1384151339
5、9成员姚玉华 安监办主任 138425431104镇政府对防旱抗旱减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 好 抗 旱 救 灾 工 作 。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村(居)委会负责人任指挥长,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抗旱工作。3.2 组织机构职责3.2.1 防旱抗旱工作职责我镇防旱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1)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总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抗旱工作的决定和指示。(2)组织召开抗旱会商或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3)制
6、定各项抗旱措施,负责抗旱物资和经费的筹措计划、调配和管理。(4)统一指挥抗旱工作,组织全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3.2.2 防旱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抗旱工作职责党委办:负责全镇抗旱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和综合情况上报。镇武装部:根据旱情需要,责任协助镇政府担负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有关重大抗旱救灾紧急任务。5镇宣传文体办:负责正确把握抗旱宣传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做好抗旱救灾新闻宣传工作。指导镇新闻中心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动态,宣传抗旱方针政策。水利站:负责指导、协
7、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监管工作;负责镇内水库库区范围内土地的保护工作,防止库区被侵占。农业推广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灾区农、林、牧救灾及恢复生产;研究制定灾后农业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结构、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抗旱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拔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负责指导当年造林地抗旱保苗
8、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防御工作。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负 责 统 筹 安 排 防 汛 抗 旱 和 抢 险 、救 灾 车 辆 场 地 规 划 和 停 放 。必要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6镇财政所:负责根据镇政府的批示及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受灾情况,迅速拨付抗旱和救灾资金。负责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掌握该专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查灾、报灾和赈灾工作,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赈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发放。镇城建,土地办: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监管工
9、作。镇人口计划生育办:负责组织灾害医疗救援和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灾区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群众开展水质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宣传文体办(教育):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镇企管中心:负责依法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监 督 管 理 核 实 全 区 在 堤 外 生 产 和 存 放 危 险 化学 品 的 地 点 和 数 量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镇防指挥部的抗旱救灾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工作。4 预防和预警机制4.1 信息监测报
10、告74.1.1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实测雨量和蒸发数据进行监测,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镇三防办。4.1. 工程蓄水地表水情况,由水利站负责收集,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镇防办。4.1.3 取水水源状况由村、社区和区内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发现因水质污染造成取水困难,可能出现供水紧张时,各供水企业即日向所在镇防旱指挥部报告,由镇防旱指挥部报区县防总办。4.1.4 水源咸度由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4.1.5 农业受旱情况,由镇农业推广中心负责监测。发现旱情迹象时,及时报告镇防办。4.1.6 综合报告。各村、社区单位综合上述旱情信息,根据干旱影响范围、干旱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
11、报告镇领导和镇防办。4.2 预警预防行动4.2.1 镇防旱指挥部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地区的抗旱风险图和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加强抗旱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抗旱设施、物资储备等。4.2.2 镇防指组织成员单位要适时开展以组织机构、工程、预案、物资为主要内容的抗旱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4.3 先期处置8发生干旱灾害或旱情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指,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旱情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及时报告上级。启动镇抗旱应急响应。4.4 干旱预警等级划分及发布4.4.1 预警等级划分干旱预警等级划分依据连续无透雨日数、同时考虑降水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旱预警等级
12、分为 4 个等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4.4.1.1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 90 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 40%以上。4.4.1.2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 70 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 30%。4.4.1.3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 50 天以上无透雨; 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 20%。4.4.1.4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 30 天以上无透雨; 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 15%。94.4.1.5 在作物关键生长期连续无透雨日相应干旱等级指标上调一级。出现连
13、续两个严重干旱年时第二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4.4.2 预警发布当上级启动干旱预警级别时,镇防指执行上级预警级别的同时,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全镇发布干旱预警。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抗旱;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抗旱工作目标。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抗旱应急响应,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抗旱应急响应的相关处置工作。5.2 I 级应 急响应5.2.1 镇防旱指挥部行动:(1)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或向区镇防旱指挥部申请跨地域调水的准备,视情况开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组
14、到旱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复产工作;(3)按规定程序向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抗旱资金,帮助灾区筹措抗旱经费;10(4)指导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5)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2.2 受旱地区成立由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抗旱工作组,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组织人力、财力、物力实施抗旱,全面开展节水、调水、救灾、增雨等抗旱工作。5.2.3 供水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严格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5.3 II 级应急响应5.3.1 镇防旱指挥部领导和旱区分管领导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同时,做好下列工作:(1)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或向镇防指申请跨区调水的准备,视情况开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复产工作;(3)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3.2 镇党委、政府加强防旱指挥部的组织力量,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各村连片菜田、大田应打灌溉机井为防旱抗旱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