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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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经济学院 2017-2018 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在我院学生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将我院学生培养成品德、知识、能力俱佳,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激励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大发学200540 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实施办法 ,结合学院实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本科生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学院本科生工作组全体老师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测评工作。组 长:卢飞霞 方红生成 员:王璐莎 黄 勇 陶 甄2、学院综合素质评价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王璐莎办公室成员:各年级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一名、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长3、专业小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以专业小班为单位,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两名同学代表(通过班会选举产生) ,组长由班长担任,负第一责任。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指标体系设为思想道德、知识水平和身体素质三项。同时针对单项奖学金中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的评比,设置了各项能力加分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附件四) 。(一) 、思想品德1、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日常关键行为

3、的表现,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2017-2018 学年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记实项目内容表) 。通过“申报”与“认证”两个环节, “申报”是指学生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的程序上报个人的关键行为, “认证”是指对学生申报的关键行为进行认证。需“申报”和“认证”的关键行为有: (1) 、参加或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如班团活动、社团活动、学生会团委活动、学院活动、学园活动、学校活动和校外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4、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文体比赛等;(2) 、担任校内外各级组织的社会工作;(3) 、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4) 、学生在宿舍的表现;(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其中第(4)项占“思想品德”成绩的 15%,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成绩。校外住宿,无宿舍成绩者,宿舍成绩项按全院学生宿舍成绩平均分记入。第(5)项由学院根据学生存档材料直接进行认证。2015、2016 级同学的纪实考评以学院认定的考评项目为准。2、申报和认证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根据学校测评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学院申报、认证项目和评价标准(见2017-

5、2018 学年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记实项目内容表 ) ;在申报和认证过程中,采用先申报、再认证的程序进行。3、思想品德的等级评定思想品德评价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种,具体见下表:等级 优秀 良好 备注排序 前 50% 后 50% 受纪律处分学生在原评定等级基础上至少降一级处理,可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二) 、知识水平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62008 级本科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 (经济学院20079 号) ,最终结果由学院本科与成人教育科负责解释。具体办法如下:经济学院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以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提供的主修专

6、业课程平均绩点(占80%)和所有课程平均绩点(占 20%) ,两者合成的综合排名作为排名主要依据。(三) 、身体素质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进行评价,此项分值由学校公体部提供并负责解释。三、其他1、各专业小班要建立专门的专业小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2、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秋学期、夏学期组织班级同学申报并认证一次,同时将资信材料交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审核,学院将审核上交的结果并进行公示。3、各位同学、组织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反馈信息。如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后果自负。4、学业优秀奖学金按专业排名评定。5、转专业学生学业评价和评奖评优按照浙大发

7、教200665 号中规定:在原学院学满二个学期但不满四个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参加转入后学院的学业评定和评奖评优;在原学院学满四个学期的学生参加原学院的学业评定和评奖评优。6、外出交流学生和参加本院综合考评的转专业学生均在自己班级中按正常规则参加本次综合考评。7、在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将考核优秀的学生的名单送达各学院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学院统一审核上报学生处(不占学院名额) 。8、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8 年 9 月附件一2017-2018学年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记实项目内容表行为特征

8、 具体内容 评价标准 认证办法1、必须参加的班集体和党团支部活动 无故缺席扣1分/次2、校、院(园)组织的必须参加的学生活动(形势报告会、学生大会、公益劳动等)无故缺席者扣2分/次一、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3、其它校、院(园)规定要求做到行为(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积极维护校、院声誉等)不遵守者扣2分/次4、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活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献血者加4分,参加体检但不合格者加2分,志愿者服务小时数每增加25,加1分,最多加4分;好人好事加 1-3分/次5、组织,参加(非观众)各类活动、比赛主要组织者:校级加3分/次,院(园)级加2分/次,班级1分/次

9、(本职工作不加分) ; 参加者:校级加2分/次,院(园)级加1分/次,班级0.5分/次参加活动指在活动中宣传、服务、表演等同学,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推荐参加国家级评比加10分推荐参加省级评比加8分校级立项并结题加4分6、参加挑战杯、蒲公英创业大赛和其他学科竞赛(浙江大学目前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院级立项并结题加2分7、SRTP 校级立项并结题加4分、院级立项并结题加2分8、SQTP重点课题并结题,立项人加4分,参与者加2.5分;一般课题并结题立项人加3分,参与者加2分9、学生论文报告会 上交作品加4分,获奖者加6分国际级和国内一级刊物加8分核心刊物加5分10、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非 通讯

10、报道类)其他正式刊物加3分同一个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表内所列分数为第一作者分数,其他作者依次减半加分(少于0.5分者不计入) 。如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作者加8分,第二作者加4分,第三作者2分,第四作者1分,第五作者0.5分。集体作者的以相应级别的一半加分。二、学校或学院倡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但不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的活动中的行为11、社会实践小分队 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 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参与者减半素质评价内容中扣分项目直接报综合素质评价中心、无需认证,加分项目,由学生本人申报、班级和学院两级认证确认加分12、参加社会工作表现 参见社会工作表

11、现评分细则13、其他项目(如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某一开幕式)加分项目和分值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3、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 扣20分14、受学校记过处分 扣15分15、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 扣12分16、受学校警告处分 扣10分三、学校或学园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17、校、院(园)通报批评 扣5分/次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分18、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确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8 年 9 月 附件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院20079 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62008 级本科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努力程度,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实现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目标,培养经世济民人才,

12、根据20032005 级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成绩评价暂行办法实施效果,决定 20062008 级经济学院学生主修专业确认、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选优、国内外校际交流、就业和出国深造等环节的学业成绩评价方法仍沿用该办法。具体办法如下:经济学院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以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提供的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占 80%)和所有课程平均绩点(占 20%),两者合成的综合排名作为排名主要依据。本办法由学院本科与成人教育科负责解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07 年 8 月 17 日主题词:本科生 学业 成绩 评价 办法 抄送:校教务处、院各系、各研究所、各部门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7 年 8 月 17

13、 日印发 附件三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表现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为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二、考核标准1、原则性A(6 分)原则性强,能大胆同各种违纪现象作不懈斗争,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能起模范带头作用;B(4 分)原则性较强,是非分明,对各种违纪行为的斗争性较强,能进行劝阻,对自己要求严格,较好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较好表率作用;C(2 分)一般能坚持原则,有是非观念,对不良行为不敢大胆批评,对自己有一定要求,能按规章

14、制度办事,能起到一定表率作用;D(-2 分)原则性较差,是非不分,对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没有起到表率作用,有时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2、工作态度A(6 分)责任心强,工作任劳任怨,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出色地完成任务。能按时参加(有事请假)例会及有关学生工作的各种会议。认真、及时完成学期初工作计划与学期未完成工作总结情况,认真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 ;B(4 分)责任心较强,但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工作努力,能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能较好地完成工作,无故一次缺席或(2 次迟到)参加例会以及有关学生工作的各种会议,不及时完成学期初工作计

15、划与学期末工作总结,较好地履行办公室管理制度;C(2 分)工作尚努力,但缺乏主观能动性,对分管工作有一定责任心,但有拖沓现象,一般能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但有时不愿承担困难,放松对自的要求,无故一次以上缺席或二次以上迟到,未能较好地完成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与学期末的工作总结,履行办公室使用制度;D(-2 分)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努力,缺乏主观能动性和服务精神,遇事好推诿,工作马虎,没参加例会及有关学生工作,不能完成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与学期末的工作总结,不履行办公室使用制度。 3、民主作风A(4 分)民主作风好,遇事能主动与人商量,深入同学,广泛了解情况,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善于集思广益,最大限度

16、调动同学的积极性;B(3 分)民主作风较好,平时注意与人商量,能听取不同意见,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一起工作;C(2 分)民主作风尚好,有时尚能与人商量、听取意见,但对不同意见有时缺乏正确态度;D(-2 分)民主作风差,群众观念淡薄,办事缺乏商量,对同学的要求和意见听之任之,同学关系不融洽。 4、学习情况A(4 分)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端正,认真;B(2 分)学习认真,学习态度较为端正;C(-2 分)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端正。5、工作能力:A(5 分)组织协调合理,分析能力强,计划有预见性,工作方法、方式得当、有效,有创新精神,在学生工作中取得好成绩;B(4 分)分析能力较强,组织协调比

17、较合理,计划有一定预见性,较注意工作方法、方式,讲实效,工作有成绩;C(2 分)工作能抓住重点,有一定协调能力,组织活动能力尚好,计划尚周全,能正常开展工作;D(-2 分)工作抓不住重点,点子少,计划不周全,组织活动不讲效率,工作开展不正常、成绩差。6、团结协作精神A(5 分)组织观念强,能求大同存小异,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人,能主动地支持配合其他同学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出色,团结同学广泛;B(4 分)组织观念较强,协作精神较好,能顾全大局,并主动对其他同学提意见、建议,团结同学,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任务较好;C(2 分)有一定的民主作风和自我批评精神,能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但主动精神尚缺,与同学关

18、系一般;D(-2 分)工作中相互扯皮、挖苦,缺乏主动,只考虑自己的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组织观念较差,常讲些不利于团结的话,有时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五、考核等级:考核分 等级 等级2530 A 优2024 B 良1319 C 合格13 分以下 D 不合格六、考核操作方法:1、学生会、分团委由主席团、书记处对副部长及以上干部进行评议、打分,由主管老师审核,主席团、书记处由秘书长进行评议、打分。兼职辅导员、团委副书记(挂职)由主管老师打分。2、班委、团支委在班级内部进行评议、打分,再由班主任确认;3、党支部(包括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党章学习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建负责老师(学生担任党支部书记)

19、或教师党支部书记确认;4、社团第一负责人的考核由学院指导老师评议、打分。5、学院其他机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在学院以外学生组织担任社会工作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学院提供名单和考核结果,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七、补充说明:1、在多个学生组织机构担任职务的,由各部门分别做出评定,等级以最高为准,但是假如学生干部在某一部门影响较差的,由学院老师做相应调整。2、上一级部门对下一级部门的评定结果,可根据实际表现做适当调整;3、在学生干部考核中,应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4、学生干部考核成绩优秀者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参评者三分之一,如果评议、打分结果比例超过或少于规定比例,可依据打分结果做适当调

20、整;5、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素质评价社会工作表现项目加分的依据,具体附值标准为:职务类别号 职务名称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1 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兼职辅导员、团委副书记(挂职) 、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8 6 3 扣 82 部长 7 5 3 扣 73 班长、团支书 7 5 3 扣 74 社团第一负责人 7 5 3 扣 75 副部长 6 4 3 扣 66 其他班委、团支委、其他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党章学习小组组长、干事4 2 1 扣 4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8 年 9 月 附件四各项能力学生本人申报,由班级、学院两级认证。

21、主要评价学生在科技学术、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具体内容请见2017-2018 学年经济学院综合评价各项能力加分内容详细表 ) ,需“申报”和“认证”的成果有:(1)参加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情况;(2)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的业绩;(3)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和学院级志愿者活动、其他类别的实践活动的获奖表彰情况。2017-2018 学年经济学院综合评价各项能力加分内容详细表一、文体竞赛项 目 级 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分 值 特等奖或第 1 名 10 分一等奖或第 28 名 8 分优胜奖或鼓励奖 6 分国际级国家级参赛奖 3 分一等级或第 1 名 5 分二等奖或第 2、3 名 4 分三等奖或第 4-6 名 3 分省部级校 级优胜奖或鼓励奖 2 分院(园)级 获奖者 1-3 分文体竞赛多次参加非比赛类的文艺演出适当考虑加分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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