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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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潍坊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指南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由举办者在设立前自行选定。一、设立条件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 200 人。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 300 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

2、工位。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5、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6、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与授课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申办初级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师应出具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申办中级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师应出具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

3、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7、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8、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9、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

4、项制度。310、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 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11、设立培训专业(职业、工种)需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涉及人社部门的)相对应。现有工种:防水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维修电工、焊工、车工、钳工、铣工、磨工、制冷工、手工木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汽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烹调师、面点师、育婴员、保育员、茶艺师、评茶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申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提交的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

5、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3、学校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4单、会议记录。5、校长、教师、财会及其它人员的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校长应出具大专以上学历证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每一页均需复印);授课教师应出具大专以上学历证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

6、书原件及复印件(申办初级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师应出具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申办中级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师应出具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每一页均需复印);财会人员应出具大专以上学历证和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培训、实习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租赁场地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7、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8、资金证明: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流动资金 10 万元以上)。9、潍坊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

7、可证审批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5三、办理流程1、办学核名。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统一为“潍 坊高新区职业培训学校”;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统一为“ 潍坊高新区 职业培训学校有限 责任公司” 。拟定好学校名称后拨打电话 8866061 询问名称是否可用。2、法人核名。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核名;设立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名。3、申请办学许可证。取得核名通知单后,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培训科复核材料并验收场地。4、申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取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

8、许可证后,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到社会事务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设立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5、办理就业手续。取得双证后,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窗口为专职教师办理就业手续。6潍坊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审批表学校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单位:申报日期: 年 月 日7申请人 联系电话邮箱 培训等级办学地址培训专业(工种)学校场地及设施情况办公场地 间 m2教学场地 间 m2场地情况实习场地 间 m2教学设备教学实习设备实习设备8人员情况教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姓名 文化程度 职称(等级) 职务 专(兼)职管理人员姓名 文化程度 职称(等级) 承担课程 专(兼)职教学人员9审批材料对照表1、申办报告 2、学校章程 3、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4、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记录 5、校长、教师以及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学 历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培训、实习场地证明 7、验资报告 8、举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科意见:人管中心意见分管主任意见:单位(盖章):劳动人事局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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