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葡萄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 开 简 易 程 序采 购 文 件项目编号:SLF-A2018071采 购 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盖章)日期:2018 年 12 月第 1 页目 录采购公告 .2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 .3第二章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19第三章 合同条款 .23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39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40第六章 工程技术规范 .40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第八章 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 .65第 2 页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葡萄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葡萄
2、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本工程内容:新建葡萄柚大棚,工程规模:新建葡萄柚园大棚工程,1#大棚新建4座,2#大棚新建1座,3#大棚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19200平米。工程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概算196万元。项目编号:SLF-A20180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 响应人资格要求1.1 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3、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1.3 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采购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采购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1439 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1.4 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1.5响
4、应人为非在本公司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1.6 响应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连栋大棚业绩。2.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响应人任选一种: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元/份,在采购会议现场缴纳至采购代理单位。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海市江滨东路295号)购买采购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纸质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3.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
5、山指挥中心一楼东面 1166 室)。4电子评审:本工程实行电子评审,评审软件技术服务费 100 元/份,采购会议现场收取,未参加电子评审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57078007,柳科佳。5. 交易保证金: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保证 39000 元整人民币。必须通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52;(缴纳后及时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6. 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东
6、源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地 址:临海市江滨东路 295 号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孙先生电 话:0570-2927206 电 话:0576-85302883 15958628300(台州) 18767084126(衢州)第 3 页采购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第 4 页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0-29272061.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
7、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江滨东路 295 号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958628300(台州)18767084126(衢州)1.1.4 项目名称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葡萄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1.5 项目编号 SLF-A20180711.1.6 建设地点 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1.3.1 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约定内容。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月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月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1.3.4 承包方式 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
8、固定综合单价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1.4.1响应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详见以下(1)(5)采购人要求。(1) 资质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2) 项目负责人资格: 详见采购公告(3) 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4) 信誉要求: 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5) 其他要求: 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 接 受1.9.1 踏勘现场不 组 织组织,踏勘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踏勘集中地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如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响应人需踏勘现场的请于 12 月 12 日 17 时前与采购
9、代理联系,联系电话 18767084126。1.10.1 答疑会召开,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召开地址: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组织集中答疑,响应人如有疑问,将疑问整理成书面形式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前传真到代理公司,采购人将统一回复。传真: 0576-85302883第 5 页1.10.2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6:00 时前1.10.3 采购人书面答疑的时 间(网上发布) 采购会议前,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交易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则相应延长交易截止时间。1.11 分
10、包 不 允 许1.12 偏离 不 允 许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2.2.2 响应人要求澄清采购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7:00 时前2.2.3 采购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3.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评审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3.4.1 交易保证金金额:39000 元整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采购人开户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采购人开户账号:19711301040000152交纳单
11、位地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科联系电话:0570-2926976响应人必须在采购会议前办理好交易保证金的一切业务(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为准,能体现汇出账号的交款凭证进入响应文件,收据的原件备查)。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 年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不 允 许允 许3.7.2 响应文件份数商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文本文档正本一份;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 注 : 成 交 公 示 结 束 后 , 成 交 人 需 要 提 供 商 务 文 件 副 本 6 份
12、)3.7.3 装订要求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与商务部分装订一册,资格后审部分与资信业绩部分装订一册。所有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采用胶装装订,否则作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3.7.4 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及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响应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第 6 页4.1.2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葡萄
13、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注明商务部分或资格后审部分)响应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中心一楼东面 1166 室)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是5.2 采购会议程序 详见本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第 5.2 款。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并经抽签产生,其余评审专家由采购人监察室负责抽取产生。6.4 评审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 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为 壹 人是7.3.
14、1 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一致。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价的 5%(不计利息);3、时 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开户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开户账号:197113010400001527.3.3 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 价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194.12 万元。为防止响应人低价报价,设置最高限价的 85%(165.002 万元)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成交的,成交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成交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7.5 工程量清单复核
15、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其他说明1、如发现本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取得采购文件后 3 天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出席采购会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12721 元,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本项费用响应人在报价时请予以综合考虑。10需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2
16、、规费税金须按工程取费定额及衢州市有关规定计取,格式详见表 4-4,具体费率见清单编制说明,并不得参与竞争,如参与竞争作无效处理。第 7 页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采购人系统内工程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采购项目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
17、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 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1 资质条件:详见公告;2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公告;3 业绩要求:详见公告;4 信誉要求: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其他要求: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1.4.2 联合体参加:不接受联合体
18、参加。1.4.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响应人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 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采购投标法律法规,响应人资格(包括在省属系统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咨询(预算编制)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咨询(预算编制)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工程成交或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有
19、在建工第 8 页程的;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采购人省属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的。1.5 费用承担1.5.1 响应人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交纳规定的资料费等费用。资料费售后不退。1.5.2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交易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12721 元,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本项费用响应人在报价时请予以综合考虑
20、。1.6 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同时应对采购人保密事项进行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响应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踏勘项目现场。 1.9.2 采购人将组织响应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踏勘和介绍,以便响应人获取在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相关所有资料,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
21、策负责。1.9.3 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如果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未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项目现场踏勘而缺席,采购人认为响应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到时响应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不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负。1.9.5 如果响应人已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项目现场踏勘,到时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1.10 答疑会1.10.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
22、派出代表主持召开,澄清、解答响应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10.2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第 9 页并整理成采购答疑补充文件,公开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1.10.4 未出席答疑会不作为否定响应人资格的理由。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以下情形属于偏离:1 响应人有第二章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中规定的评审时的符合性审查无效处理情形之
23、一的; 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 招 标 文 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 采购公告;2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3 评审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含电子光盘);6 图纸及其他资料;7 工程技术规范;8 报价函格式;9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0 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部分格式;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取得采购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人
24、或代理公司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响应人损失均自负。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应在收到响应人提出采购文件所缺内容的书面或传真通知后2 天内给予补齐。2.2.2 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疑问提交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要求采购人对此疑问予以澄清,逾期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2.3 采购文件的答疑将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公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采购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则相应延长采购截止时间。2.2.4 答疑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