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贯彻落实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 施 意 见的 实 施 方 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水扶2018 1 号), 结合我市水利扶贫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领会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重要意义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对于充分发挥水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尽快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因水受困、因水致贫的问题,实现到 2020 年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水利扶贫工作取
2、得了一定的成效,2016-2017 年,解决了 3.3451 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投资 2.584 亿元,完成渠道防渗 588.806km,新增灌溉管道 196.0962km,新增、恢复或改善灌溉面积 23.9977 万亩。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十三五”时期还有 360 个贫困村 38.616 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我市贫困地区发展脱贫产业所需要的水利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全市水利扶贫工作面临的任务还相当繁重,需要各级水利部门承担更大的责任,推出更多有实效的举措。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该实施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做 2 好水利扶贫工作的重要
3、意义,切实抓好我市水利扶贫工作。二、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主要目标我市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节水 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治水思路和精准扶 贫精准脱 贫基本方略,以我市贫困村、贫困人口为重点,加强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贫困村水利管理水平,健全水利精准工作机制,完善水利扶贫开发保障措施,到 2020 年,使我市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接近或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利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水利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建立。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各项工作我市水利
4、扶贫开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贵港市水利发展规划(20182020 年)(贵政办发2018 17号)要求,重点任务为: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及不安全问题,支持贫困地区“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地区新增农村小水电项目,使项目建设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受益,显著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水条件。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水利扶贫开发行动制度化 3 近年来
5、,我市各级水利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仍未彻底扭转,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比,差距仍较大。因此,必须首先从制度上全力破解我市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瓶颈问题,补齐贫困村水利基础薄弱短板,为保障贫困村如期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条件。(一)健全水利扶贫需求调查机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每年开展水利需求调查,以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需求的工程措施,及时掌握贫困地区水利发展需求。(二)健全水利扶贫项目储备机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水利建设项
6、目列入当地扶贫项目储备库。(三)健全水利扶贫投资倾斜机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积极与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扶贫任务轻重缓急作为安排水利投资的重要依据,确保水利投资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符合条件的水利扶贫项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四)健全水利扶贫统计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水利扶贫统计任务,及时全面掌握水利扶贫工作进展、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市水利扶贫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五、多措并举,强化落实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保障措施 4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扶贫工作,抓紧出台的县级水利扶贫开发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重点工作计划、任
7、务责任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提升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强化江河湖库监管巡察,优先聘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加强江河湖库维护人员;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高贫困地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村民自建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质量和水平;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基层水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加大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同时,各县(市、区)水利局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四)搞好舆论宣传
8、。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全市水利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水利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水利扶贫工作的 积 极 性 ,努 力 为 水 利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营 造 良 好 的 舆 论 环 境 和 社 会 氛 围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水扶2018 1 号) 5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水利局:根据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指导意见(
9、水扶贫函 2016319 号)精神, 结合广西实际,经商自治区扶贫办我厅制定了自治区水利厅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行业扶贫的工作要求,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于 2018 年 6 月底前制定本市贯彻落实意见,并督促辖区有扶贫开发任务县(市、区)的水利部门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制定县级实施方案。请各市水利局统一收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水利局制定的贯彻落实文件,于 2018 年 9 日 15 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扶贫办)。联 系 人:莫标文联系电话:0771-2185176邮 箱: 。 6 广西
10、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18 年 5 月 24 日 7 自治区水利厅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实 施 意 见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对于充分发挥水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尽快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因水受困、因水致贫的问题,实现到 2020 年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水利部 国务院扶 贫办关于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指导意见(水扶贫函2016 319 号),现就广西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1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充分 调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攻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水利扶贫开发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广西“三大生 态” 、奋力实现“两个建成” 目标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8 (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接近或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问题
12、得到有效解决,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水利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系统。(三)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根据贫困地区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脱贫攻坚对水利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解决水短缺、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突出重大水利工程对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支持保护作用,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定向直接效应。坚持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结合“十三五” 广西水利发展中期评估,不断完善水利扶贫需求调查、项目储备、投资倾斜、统计分析等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和吸引各方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注重发挥贫困地区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水利扶
13、贫开发由偏重“ 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打造河湖绿色生态廊道,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水利扶贫与生态建设双赢。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以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水利资金、项目、人才、技术 9 等资源,采取更加贴合实际、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提出广西贫困地区水利建设任务清单,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水利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二、加强贫困
14、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 十三五”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在贫困地区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式供水和水质不达标工程实行提质增效改造,大力开展净水设施改造和消毒设备配套工程、水源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到 2020 年,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对“十三五 ”存在饮水安全 问题的全区 113.6 万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 2016 年解决 41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 年解决 26.2 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上,2018年再通过采取配套改造与新建、扩
15、建及管网延伸等多种措施,解决贫困地区 72 万受益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五)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贫困地区新建大型灌区建设和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系统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农田灌溉和“五小水利” 工程和高效节水灌 溉工程建设,统 筹解决灌溉水源、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最后一公里” 问题 。“十三五”期间,贫困地 10 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90 万亩。(六)实施防洪抗旱减灾保障工程。重点支持干旱缺水问题突出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大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扎实推进有防洪功
16、能的水利枢纽建设,加快实施贫困地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继续推进新出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对防洪任务重、有重要保护对象的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进行治理,重点推进贫困地区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加强重点山洪沟和易受洪涝灾害区的防洪治理。到 2020 年,贫困地区基本完成与脱贫攻坚直接相关的全区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范围进一步拓宽。(七)实施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水源涵养与保护、生态补调水、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到 2020 年,通过在贫困地区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等,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八)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开发小水电,在总结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小水电开发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受益的管理机制。力争全面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