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飞 鹅 环 线 公 路 二 期 工 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 丁琳 资格(章)渝建招20130101审核人: 王蓬凯 资格(章)渝建招2011000402018年2月2目 录第 一 卷 .4第一章 招标公告 .5飞鹅环线公路二期工程 .5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6发布公告的媒介 .57联系方式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总则 .212. 招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 .2
2、34. 投标 .245. 开标 .256.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 纪律和监督 .2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42. 评审标准 .343. 评标程序 .34附件:废标条件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1. 工程量清单说明 .682. 投标报价说明 .683. 其他说明 .70第 二 卷 .71第六章 图纸 .7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4第 四 卷 .7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一、投标函部分 .78二、
3、商务部分 .85三、资格审查资料 .894第 一 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飞鹅环线公路二期工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飞鹅环线公路二期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6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綦江工业园区飞鹅片区。2.2 建设规模:飞鹅环线二期公路工程上接西齿大道,下至飞鹅环线,设计时速50km/h,全长0.965公里,路幅宽度43米,双向6车道。半幅道路组成为:4m人行道+4m人行道绿化带+11.5m机动车道+2m中
4、央绿化带,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3 计划工期:12个月;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和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16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和綦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4
5、 月 9 日10 时00分,地点为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工商银行对面万代商城3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綦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5320552020 电话:15002387077、023-885064002018
6、年 2 月10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5320552020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5002387077、023-885064001.1.4 项目名称 飞鹅环线公路二期工程1.1.5 建设地点 綦江工业园区飞鹅片区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
7、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和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 个月。1.3.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8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
8、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提供的三类人员必须进入项目管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即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无保留性或否定性意见且无亏损情况。(须提供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复印件)。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信誉要求)(1)2016 年 2 月-2018 年 2 月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2016 年 2 月-2018 年 2 月没有拖欠
9、劳务费的投诉记录;(3)2016 年 2 月-2018 年 2 月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根据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渝检会20157 号)要求:近两年(2016 年 2 月-2018 年 2 月)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装入资审部分中。企业信誉要求由各投标人声明是否满足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业绩
10、要求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备注:以上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是指工程造价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自行声明,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9注: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网址:http:/ 1 人、材料员不少于1 人、安全员不少于 2 人、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少于 2 人(其
11、中市政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市政造价员或市政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测量员不少于 2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
12、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的入渝相关信息,按提供虚假资料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施行之日前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必须10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的备案人员(附有效的分支
13、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原件备查)。7. 中标人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项目班子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8. 投标人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往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申请人缴纳的 2017 年 2 月-2018 年 2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外地施工企业投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渝府发(2005)111 号文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市外用人单位的驻渝分支机构,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应在本市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拟派往本工程的所有管理人员需提供在渝缴纳的 2017 年 2 月-2018 年 2 月养老保险证明。注: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 年 3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前。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