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招 标 公 告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日 期:二一八年十一月1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经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43 号规定,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通过随机抽取(摇珠交易)方式选定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的项目承包人。1、工程名称: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2、交易范围:负责对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提供交易服务。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4524870交易代理机构:广州市富
2、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83634175随机抽取(摇珠)监督机构:南沙区万顷沙镇监察室 投诉电话:020-8452524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1、交易内容、规模: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由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所建,本次沉降观测服务内容包括:浅式基准点埋设;观测点埋设; 监测基准网观测; 沉降点观测。具体以沉降观测费预算方案为准。2、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沉降观测费预算方案,承包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沉降观测服务。3、发包价:以暂
3、定价 30000 元作为本项目控制价,最终费用按实结算且不能超过30000 元。4、取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计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6、服务期:服务周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五、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勘察测量库)中。2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其中一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承包意向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
4、承诺及声明函。5、根据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提交相关资料。六、报名资料收取方式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五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七、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委托代
5、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万顷沙镇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八、参加摇珠会所持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九、发布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0 时 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3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0
6、 时 30 分 十、摇珠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十一、摇珠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2018 年 11 月 14 日附件: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勘察测量库)二、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三、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四、沉降观测费预算4附件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勘察测量库)序号 入库单位1 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3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4 广东佛山地质
7、工程勘察院5 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 广州全成多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8 广州南沙南国测绘有限公司9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10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11 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12 广州市四维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13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14 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5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5附件二: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致: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1.根据发包人发布的 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2.根据万顷沙镇 20 万元以下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
8、法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 (小写:¥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执行。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发包人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发包人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按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
9、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发包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6.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发包人认可、并在交易须知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发包人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测量、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审批后实施。10. 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1)本公
10、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发包人行贿。(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6(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11、系。 (6)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 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承 包 意 向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或 盖 章 ) : 日 期 : 年 月 日 7附件三: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承包意向人(盖章)审核确认: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承包意向人的代表签名:审核情况序号 项目 内
12、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备注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3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复印件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5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原件6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勘察测量库)内 无须提供7 结论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
13、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8附件四:沉降观测费预算方案沉降观测费预算(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计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工程名称:新垦学校拆除部分校舍重建项目金额序号 工程内容 观测点数量 观测次数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点 次 元一 监测点埋设1 浅式基准点埋设 4 1 250 元/点/次 10002 观测点埋设 20 1 250 元/点/次 50003 小计 6000二 监测费1 监测基准网观测 11km 1029 113192 沉降点观测 20 11 42 元/点/次 92403 监测技术工程费 22% 4522.984 小计 25081.98三 合计(元) 31081.98备注:观测周期按规范要求,每 1 层观测 1 次,建筑物封顶之后每两个月观测 1 次,观测时间暂按 1 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