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145877 上传时间:2018-12-1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盐城亭湖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盐 城市亭湖区全面推 进 政 务 公开工作 实 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 80 号)、 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 151 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 39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亭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高质量政务公

2、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以高质量公开保障政府高效率运转,不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努力开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三、主要任务(一)迅速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1.明确领导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 2 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政务公开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抓好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3、纳入领导分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2.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政务公开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抓好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日常协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 年 7 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3.加强力量配备。区政府办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鼓励通

4、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完成时限:2018 年 6 月底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4.抓好教育培训。按照每年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 3 区法制部门将政务公开列入依法行政培训科目,注意剖析因公开工作处置不当引发的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法制办配合5.强化考核评估。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每年对本地区督查不少于 1 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

5、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二)集中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1.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 基础上,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得擅自新设权力事项,不得在已公开的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2.统一规范公共服务清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要求和省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本地

6、、本部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 4 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参照省级部门时序进度,同步完成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实行动态调整。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

7、头,各相关部门配合4.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要求,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等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组织协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相关部门 5 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5.重视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8、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要求,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安排,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配合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同时交互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组织协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6.全面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9、,进一步明确应重点公开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加强解读引导,增强公开实效。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组织协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三)细致制定政务公开操作规范 6 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建立政务公开操作规范,与机关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转。1.严格履行公文公开要求。公文办理时,同步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公文拟稿纸应设置公开属性建议、公开机构(法制办)审查意见栏

10、目。公开属性建议包括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由起草部门负责填写,不能确定的,由本单位保密员协助认定。凡主动公开的公文,需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 字样。各 单位每年 11 月要对 本单位部分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区政府办定期组织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2.积极做好会议公开工作。召开会议,注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

11、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起草部门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起草部门应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探索在政务服务 7 大厅或具备条件的会议场所,邀请社会公众代表收看收听政府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3.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常态化。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

12、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7411 号)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提升解读实效。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策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区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综合采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

13、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制定本地、本部门舆情监测标准,细化监测范围和重点,按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监测范围: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舆情收集制度, 8 通过安排人员和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 “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以及传统 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全天候监测以下政务舆情:涉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政府部门重要决定事项的舆情信息;涉及“两会 ”、经济 数据发布和经济 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务活动的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

14、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误解、曲解政府工作,散布不实言论,可能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的舆情信息等。责任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分级处置回应机制,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由区政府办确定牵头部门。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发生后,涉事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

15、区委、区政府报告情况,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做好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回应形式:对收集到的政务舆情进行研判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对外公开吸收采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对外公布研究解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调查处置情况;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 9 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应急管理、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责任单

16、位:各地、各部门5.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当面、传真、网络、信函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人诉求,全面梳理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充分调查核实,作出规范答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应组织业务单位、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会商、会办,规范答复文本,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内容准确、慎重稳妥按期给予答复。所有依申请公开材料必须归档留存,注意收集、固定能够证明收到时间、申请内容、答复内容、答复依据、答复时间等证据。建立定期分析机制,对能够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依法行政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

17、推进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四)精心构建政务公开平台体系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任务,注意加强安全 10 防护。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实现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功能,实现办理查询、申请提醒等功能。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对中央和省、市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政府网站应即时转载。完成时限:20

18、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2.优化提升亭湖政务服务网。严格按照“三级四同” 清单公布权力事项,进一步明确“应上尽上” 服务 清单,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全面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服务、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时动态 更新管理。完善 综合服务“ 旗舰店”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用户使用黏性。加快发布覆盖区以及部门的“ 不见 面” 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实行 “网上统一受理、线上线下帮办、信息资源共享、内网并联审批、外网实时反馈”,实现 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 办” 。配合市政务办 做好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下移,做到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可在乡镇(街道)受理反馈,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完成时限:2018 年底前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牵头3.扎实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人力资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