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书保障性住房申请书1 我是高山县看管所民警熙熙,现年29岁,未婚,泸州市合江县人。20_年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入高山县公安局,在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看管所等部门工作。工作期间,我严格履行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有效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到高山工作3年,我经受了3次搬迁,可谓是居无定所。20_年,我平生第一次来到高山,一个生疏的地域,人生地不熟,经同事关心,我租到了一个不足20平米的单间,有了我工作之余的落脚点和夜晚休息的栖息地。 但租期一年后,房东收回房屋另作他用。20_年5月,我找遍全城,要么房屋太大,要么房租让我无法接受,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住房。我的这一状况被同事晓林同志知道后,得到了他的好心收留,在他屋里住了近半年时间后,县局迎来了来自我老家泸州的援警,在老乡的热忱邀请下,我搬入了县局为援警支配的住宅东城小区,因该房屋仅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老乡帮我在客厅搭建了一张临时的床铺,就这样我始终住到现在。 艰苦的岁月,没有让我遗忘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没有让我遗忘我是一名男子汉,没有消减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