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实习报告 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律法规对窃电规定有:电力供应与用法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得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有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有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纳其他方法窃电。”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特殊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得,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了以上针对窃电问题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