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 2015 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总体方案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我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 34 号)、 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族发2015 30 号)和中共南宁市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南发 20147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定于 2015 年 4 月 1日至 4 月 30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15 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2、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争在 2015 年通过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验收,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二、活动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三、活动主题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四、活动重点内容(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我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1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
3、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二)大力宣传我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全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乡村建设、 “美丽南宁”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
4、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 评 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 边 人、身 边事” 影响和 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 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民族乡村、社区,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
5、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2(五)认真研究总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级民委要开展到基层征求群众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对民族政策法规知晓情况调研。通过调研,宣传民族政策,掌握基层情况,梳理宣传教育的有效办法,研究宣传对策,指导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五、主要活动内容(一)举办南宁市 2015 年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4 月上旬在良庆区坛板坡举行启动仪式。活动主要内容:1、市领导致辞;2、向 12 个县
6、区综合示范村“ 民族之家” 赠送民族团结主题图书;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板报展示;4、发放民族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民族知识活动。(二)集中开展户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 、“民族团结进 步宣传进广场 ”等活动,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现场会、图片展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以及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在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举办电影放映周、民族团结书画作品展、群众文化演出等文化活动,把宣传教育与
7、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三)广泛进行媒体宣传。要注重发挥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优势,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参与,加强与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联系,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通过新闻报道,播发新闻评论、访谈、通讯、综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3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形成宣传月活动百花齐放的新格局。(四)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 三月三” 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
8、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在“壮族三月三” 期 间,我市将开展“春游花样民歌湖约 会花样三月三” 主题活动,活动时间为 4 月 18 日至 21日,通过全面展示和复原三月三的各种文化功能与风俗,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节庆活动结合起来,让各族群众在了解并体验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三月三节俗过程中接受民族团结教育,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壮族三月三” 为契机,充分利用 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造大宣传声势,浓厚宣传氛围,统一开展如下活动:1.制作悬挂播放一批标语横幅
9、。在各地主要路口、单位门口以及各种集中活动场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2.制作展示一批专栏板报。以展板、墙报、宣传栏为平台,组织各有关单位、乡镇、社区编印出版一期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专栏或墙(板)报,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区),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板报送基层”活动 ,于“ 壮族三月三”节庆期间在集中开展民俗活动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在宣传月期间送到各乡镇、社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屯和民贸民品企业轮流展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43.印制一批
10、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手册。印制一批反映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手册,在活动月期间特别是“壮族三月三 ”节庆期 间向广大干部、群众 发放。4.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各地要以专栏、专版形式,在当地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上,大力宣传各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各县(区)要在“壮族三月三” 期间 宣传 4 个以上的模范典型事迹。5.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各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宣传少数民族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6.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为各族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并发放宣传
11、手册等。7.配合“壮族三月三” 活动,在当地电视 台滚动播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的有关情况,介绍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中好的经验以及有关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五)充分利用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宣传。要抓住各级党校春季各类培训班开班时机,相关部门和党校要组织民族工作干部、有关专家学者,对培训学员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授课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民族工作意识和理念,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政策水平。重点宣讲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工作形势任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文艺
12、表演、墙报板报等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 活动,主要活动5内容包括:1、组织瑶族乡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城市参观考察。通过组织瑶族乡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寨。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与城市管理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 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
13、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3、举办一期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六、组织机构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南宁市 2015年民族推进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市委市
14、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市政府副市长刘为民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委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等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委。6七、工作要求(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15、(二) 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四)把握导向,增加群众参与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找准活动
16、的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让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其中,受到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要注意加大对城市自由职业者和广大青少年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我市今年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夯实基础。(五)加强检查,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同时,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宣传月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7使宣传月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中形成的照片、音频、视频和有关媒体的报道等资料(“壮族三月三” 期间开展的各种庆典活动列入统计范围),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 2015 年 5 月 10 日前将总结材料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送市民委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民委。 (市民委交换箱号:51#,联系电话及传真:5530433,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