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合集5篇工作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人民政府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各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有关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资格确定。 依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在用机动车定期检测机构托付管理制度”的通知(黔环发20xx3号)并结合辖区实际,我市机动车检测站资格确定分别根据县确定、市把关、省审批三个程序办理: 1.县确定:根据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第三方投资建设的模式要求,由各县(市)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确定排气污染检测站建设单位。 (2)根据各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