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宣扬的工作方案(通用5篇)平安生产宣扬的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平安生产基本要求,通过大力整治,推动全县船舶修造行业平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杜绝较大事故,削减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和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整治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筑、修理企业。 整治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平安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平安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养,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等平安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根据“平安进展、健康进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船台负责人以及船台与工段、工段与班组直至操作工人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