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 西 省 崇 仁 县 许 坊 乡 黄 坊 村 水 牛 山 石 场(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 采 矿 权 评 估 报 告 书信达评报字2011 第 104 号江 西 信 达 矿 业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JIANGXI XINDA KUANGYE ZIXUN FUWU YOUXIAN GONGSI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 938 号 邮政编码:330030电话:07915230580 传真:07915230580Email: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
2、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 要信达评报字2011第 104 号评估机构: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崇仁县国土资源局评估对象: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目的:崇仁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出让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需 对该矿采矿权进 行价款评估。 为此,崇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 为该矿 采矿权出让及收缴价款提供底价参考意见。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 场(建
3、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公平、公正、合理的底价参考意见。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评估日期:2011 年 7 月 20 日至 2011 年 7 月 27 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主要评估参数: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17.51 万吨;采矿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 16.63 万吨,矿山生产规模 5 万吨/年,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3.33 年, 评估计算年限为 3 年 4 个月; 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原矿, 产品销售价格 10 元/吨(含税);采矿权权 益系数 4.2%;折现率为 8%。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
4、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调查和对当地市场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经过认真 评定估算,确定 “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款为 5.09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玖佰元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 评估报告的使用 权归委托方所有,未 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
5、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 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法定代表人(周雪桂):项目负责人(张银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张银华、严如忠):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 O 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目 录第一部分:报告正文1.评估机构 .1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人 .13.评估对象和范围 .24.矿业权变更及评估史 .
6、25.评估目的 .26.评估基准日 .27.评估依据 .38.评估原则 .59.评估过程 .510.采矿权概况 .6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评估方法 .912.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1013.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 .1114.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315.折现率 .1516.评估结果 .1517.评估有关问题说明 .1518.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719.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18第二部分:报告附表附表 1:江西省崇仁 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评估价款估算表17附表 2:江西省崇仁 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评估
7、销售收入估算表19第三部分:报告附件(见附件目录)附 件 目 录附件一: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1附件二: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三: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3附件四:崇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采矿权评估委托书5附件五:矿业权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6附件六: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抚州市地质队,2011 年 6 月)7附件七:关于“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崇
8、仁县国土资源局,崇国土资储备字20114号25附件八:“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抚州市经纬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抚经纬储审字201145 号)26附件九: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抚州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2011 年 6 月)31附件十:“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抚州市经纬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1 年 7 月)48附件十一:评估人员自述材料49附件十二:评估机构说明50附件十三:关于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51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9、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信达评报字2011第 104 号受崇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有关采 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 对“江西省崇仁县许坊 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进行了 评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 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6 月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
10、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现谨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机构名称: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 938 号;法定代表人:周雪桂;“探矿权采矿权评 估资格证书 ”编号:矿权评资200300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号码 :3601002010131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系根据国办发200051 号文件规定由具有资格的出资人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介咨询服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
11、司 2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 矿业开发技术咨询、地 质勘查咨询、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人本评估项目为采矿权公开出让项目,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出让人均为崇仁县国土资源局。3.评估对象和范围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江西省崇仁 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根据崇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采矿权评估委托书(见附件四),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区面积为 0.018 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 4 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坐标为(80 西安坐 标系):编号 X Y1 3055327.00
12、 20422130.002 3055366.00 20422244.003 3055224.00 20422293.004 3055185.00 20422180.00开采标高: 自+167 米至+145 米。经评估人员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在此矿区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本项目评估对象无矿业权权属争议;抚州市地质队 2011 年 6 月编制的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见附件六)中资源储量估算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范围及抚州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 2011 年 6 月编写的江西省崇仁县许
13、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见附件九)中设计开采范围均与委托评估范围一致。4.矿业权变更及评估史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为拟设立采矿权,以前未进行过矿业权评估。5.评估目的崇仁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出让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为此,崇仁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本公司 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 为该矿采矿权出 让及收缴价款提供底价参考意见。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
14、黄坊村水牛山石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公平、公正、合理的底价参考意见。6.评估基准日按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有关确定评估基准日要求,本项 目评估基准日确定 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 评 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计量计价标准,均 为该评估基准日客 观有效标准。江西省崇仁县许坊乡黄坊村水牛山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7.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 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一)法规依据1. 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15、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3.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4. 财政部、国土 资源部财 建 2006694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5. 财政部、国土 资源部财 建 200822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6.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8174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 估管理办法(试行);7.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8182 号文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8.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 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9.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10.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5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矿业权评 估程序规范 (CMVS11000-2008)、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11100-2008) 、矿业权评 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收益途径 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 -200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11.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6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2.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10 年第 5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利用矿